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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什么情况下会成为国有土地

来源:农村土地作者:焦思涵 时间:2021-07-07 20:57:05浏览55次

衡水市读者姚某等村民问:我们村离县城近,人均耕地0.3亩左右。2013年,政府有关部门将该村改为我村居住,我村村民全部转为非农业户口,村委会成为居委会。在此之前,我们村有近500亩耕地。之后政府又说土地已经转为国有土地,作为国有土地公开出售。每亩土地拍卖价高达几百万,只给村民少量青苗补偿。村民拒绝接受,认为我们虽然办理了城乡改造手续,但村里的土地还是村集体所有。不经过征地程序,我们不能把我们的土地说成是国有土地。为此,我们以信访的形式向上级土地管理部门反映,他们也认可了我们的说法。请问:农村向城市转型后,集体土地会变成国有土地吗?

河北三言律师事务所律师杨x健回答:此案涉及到集体土地是否可以在农村转为城市后直接转为国有土地的问题。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城市化步伐加快。有些地方通过取消农业户口、取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组织制度、建立社区居委会等方式来促进城市化。虽然中国在推进城市化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城市化进程中的土地问题和户籍制度改革仍然值得认真研究。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条第(五)项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全部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归国家所有。”因此,在一些地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通过“村改居”的方式变成了国有土地。这种不经过征地程序直接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为国家所有的做法,不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利于保护农民的土地和财产权。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明确规定,禁止擅自以“村改居”的方式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为国有。2005年3月4日,国务院法制办、国土资源部联合发文《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条第(五)项的解释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条第(五)项进行立法解释。《意见》指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依法征收后,其成员随着土地的征收全部转为城镇居民,剩余的少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土地可以依法征收,归国家所有。也就是说,如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全部转为城镇居民,其成员集体原有的土地归国家所有,也就是说“可以依法为国家征收”。政府不能通过“村改居”的方式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直接申报为国有,从而规避了农地非农化和土地征收的法定审批程序。这是因为根据《宪法》和《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我国的土地所有权可以分为国有和农民集体所有。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或者征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并依法进行补偿。征收并不改变土地所有权,而征收是国家按照法定程序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为国家所有的唯一形式。《意见》再次强调,根据《宪法》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未经国家依法征用,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2007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7〕71号)也重申了这一规定。因此,我们认为城市和农村中已经明确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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