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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限的主要形式

来源:农村土地作者:熊寻冬 时间:2021-07-08 11:22:08浏览127次

中国是世界上人口众多的国家。中国的人口现状和庞大的人口基数不仅带来发展,而且面临巨大的资源压力。土地是其中的一部分。为了更好地面对土地资源的压力,我国实施了土地使用权限制政策。不同种类的土地有不同的使用权。让我们和五六懂法网一起看看

一、什么是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外商投资企业按照法定程序或者协议,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土地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一个相对宽泛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使用权、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2011年1月,一则“土地使用期限届满后将无偿收回土地”的新闻引起各方关注。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法律法规中**基本、**重要的概念。土地使用权是我国土地使用制度的法律体现。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者依法使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包括划拨、转让、租赁和入股。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使用者依法使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

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使用者依法使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可分为农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农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的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村民居住用地的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乡(镇)企业和乡(镇)村公共设施及公益性建设用地的使用权。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地使用权是由发包人和承包人签订合同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

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土地用途只有两种:土地划拨和土地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的分类

1、土地使用权的分配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支付补偿安置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因此,分配土地使用权有两种基本形式。

(1)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土地使用者支付补偿、安置等费用,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这种土地使用权的划拨有两个显著特点:一是土地使用者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才能取得土地使用权; 第二,土地使用者必须支付补偿和安置费才能获得土地使用权。

(二)土地使用者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这种土地使用权的划拨还有两个显著特点:一是土地使用者必须依法取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批准; 第二,土地使用者免费获得土地使用权,也就是说,他们不必支付任何费用或支付任何经济价格。

2.土地使用权转让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作为土地所有者,在一定期限内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土地使用权相关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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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向国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和转让具有以下特征:

(一)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在一定期限内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应向国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国家凭借土地所有权取得的土地经济利益,在一定时期内表现为地租,一般表现为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一定金额的形式。

(2)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有期限。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以出让期限为限。转让期限由转让合同约定,但不得超过法律限定的**长期限。

(3)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一种物权。土地使用权转让是在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分离的基础上进行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后,受让方在转让期内实际享有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其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土地使用权转让有三种形式,即协议转让、招标转让和拍卖转让。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出于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批准权限,在依法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补偿后,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为国有土地的行为。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以公共利益为由,强制征收民事主体的土地所有权。我国土地征收的前提是为了公共利益。

通过阅读上面的介绍,我们可以看到,对于土地使用权的界限是什么,我国的土地使用权包括哪些内容等问题,都有相关的回答。土地使用权是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对土地的使用权、转让权和出租权,我国的土地使用权根据土地的性质可以分为土地划拨和土地出让。如果你有任何问题,可以登录五六懂法网在线咨询,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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