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五六懂法网!

五六懂法网

你想看法律的都在这里
五六懂法网
当前位置:

农用地征用的程序如何办理?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的程序

来源:农村土地作者:撒新洁 时间:2021-08-28 17:45:48浏览93次

土地征收关系到人们的日常生活,必须遵守相应的规则。那么,如何办理农地征用手续呢?五六懂法网网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请阅读以下了解。希望对你有帮助。祝你阅读愉快!

如何办理农地征收手续

一、审批阶段:

1.应用。

建设单位应填写《建设用地申请表》,向项目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局申请用地,并提供相关材料。

2.征地前的勘测定界和调查。

市、县国土资源局委托有资质的测绘队伍进行土地面积调查和划定,并出具成果报告。同时发布征地调查公告,组织对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土地类型、面积进行现场踏勘;调查核实并确认村庄总土地面积、总耕地面积和人口;对征地范围内的地上作物、附着物、房屋及建筑物、构筑物进行清点、登记、编目和确认。

3.拟定计划,组织听证会,收集数据。

根据勘测定界技术报告、征地前调查和征地问卷,项目所在地县(区)国土资源局拟定“一书四方案”,即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地方案、供地方案。

4.审批、公布、备案。

市、县(区)国土资源局对建设项目用地申报说明、“一书四方案”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出具材料齐全、合格的审查报告,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后,逐级上报有审批权限的人民政府审批。

二、批准后的实施阶段

1、征地公告。

征地方案批准后,市、县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10日内,在被征地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公告。

2.征地补偿登记及审核。

在征地公告规定的征地补偿登记期限内,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被征地业主和使用者按规定对征地补偿进行登记和审核。

3.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自征地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市、县(区)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批准的征地计划,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并予以公告。

4、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或县人民政府批准。

由市、县(区)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5.交付土地。

所有征地费用应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被征用土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支付补偿后,应当将土地交付当地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定向申请人提供土地。

以上是五六懂法网网整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如果你的问题很复杂,请咨询五六懂法网的律师

分享到: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新标签

NEWSTA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