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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土地使用权证过户手续还可以办理吗

来源:农村土地作者:禹滨海 时间:2021-08-30 12:40:58浏览59次

开发商建房时,应取得土地使用证,这是土地使用权的法律证明。购房者购房后,除了房产证,还要办理土地使用权证,那么丢失的土地使用权证的过户手续可以办理吗?下面,五六懂法网网将为读者提供相关知识的解答。

1.土地使用权证遗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吗?

1.没有土地证,房子是不能转让的。

2.产权证和土地证是所有权人拥有房产和土地使用权的凭证,两者密不可分。没有土地证,所有者就没有土地使用权,所以当土地被占用时,所有者就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没有土地证的房屋面临三大风险:

(1)房产证虽然在自己手里,但土地使用权还是属于开发商的,不能排除开发商用土地使用权“大证”抵押银行的风险;

(2)不办理土地证,部分单位可能将土地使用权非法转让给他人,给购房者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3)土地使用证、产权证不规范影响上市交易。

(4)土地证的作用是拥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土地证书将注明土地的地理位置、土地使用性质、土地使用面积、使用者等相关信息。土地使用者可以使用自己的土地,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也可以将土地使用权转让、作价出资、出租或者抵押。

二、土地使用权证书遗失后的处理程序

(a)应满足的条件:

1.土地证遗失;

2.其他需要补办土地证书的情形。

(二)办事所需的程序、材料和相关文件

1、土地所有者应向土地登记机关挂失;

2.土地所有者应当在土地登记机关规定的媒体上声明其土地证书的遗失;

3.土地所有者应当在媒体上提交填写土地证书的申请书和声明原件;

4.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一套复印件);

三、土地使用证转让费

土地收益,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连同地上建筑物一并转让)给第三方时,按规定比例向财政部门支付的价款;或者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包括有地上建筑物的土地出租)出租给其他使用者时,土地使用者按规定比例向财政部门支付的价款。

土地出让金是指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按规定向土地使用者出让土地使用权所收取的土地出让总价(指土地出让交易总额);或者土地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续期并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续期土地出让金的;或者通过行政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和投资,并按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

土地增值税是指单位和个人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以转让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收,不包括以继承或者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

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使用土地,以实际占用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由土地所在地税务机关按照规定征收的单位和个人。

土地开发费是指开发每公顷住宅用地所需的项目前期预计投资,包括征地、拆迁、各种补偿、土地平整、铺设外部市政管线设施和道路工程。

如果读者需要法律帮助,欢迎他们去五六懂法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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