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农村土地作者:麴小凝 时间:2021-08-30 17:35:59浏览127次
土地是农民**重要的生产纠纷,因此确认土地权利是保护农民权益的重要内容。目前全国大部分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已经基本完成,那么海南省保亭县农村土地确权的**新规定是什么?下面,五六懂法网网将为读者提供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海南省保亭县农村土地权属**新规定
根据《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集体土地共有宗地分割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方案》
为解决我县农村土地权属登记中的“共有宗地”问题,进一步完善分割,登记发证工作方法和技术路线,确保分割登记发证工作顺利完成,根据海南省国土资源厅、海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精神, 省财政厅、省农业厅《转发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琼土欢子字〔2012〕9号),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的
通过在我县开展分割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可以进一步明晰集体土地产权,有利于解决农村土地权属纠纷,促进农村社会稳定,有效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和深化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促进省县重点工程建设,加快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二、工作基础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4) 《土地登记办法》;
(5) 《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6)海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土地共有宗地分割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琼土欢子字[2012]15号);
(7)原国家土地管理局《确定土地所有权各使用权的若干规定》;
(9)海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农村土地共有宗地分割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琼土欢子字[2010]第5号);
(9)海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继续开展农村土地共有宗地分割确权登记发证试点工作的通知》(琼土欢子字[2010]17号);
(x)《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
(Xi)《海南省土地权属确定与争议处理条例》;
(12)海南省林业局、海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土地权属纠纷调处职责有关事项的通知》(琼土欢子字[2005]15号);
(十三)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登记表格(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53号);
(14)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11]178号);
(15)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落实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全覆盖的知》(国土资电发[2012]41号);
(十六)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政策性文件。
三.工作目标
根据2003年该县农村土地所有权登记结果,分割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在该县进行。
(1)完成分割,农村集体土地权属登记发证工作充分利用2003年农村集体土地权属登记成果和**新高比例尺影像资料,制作比例尺不低于1:10000的分割农村集体土地权属登记发证底图,结合实地调查、地籍调查核实,确定经济合作用地所有者的权属、界址和面积,并登记发证。
(二)完成分割农村集体土地权属登记发证数据库建设,实现权属登记发证结果的信息化管理。
四.工作流程
(a)所有权调查
1.边界通知
以村委会为单位,根据调查工作计划,提前通知将进行权属调查的相关经济合作社的队长按时到现场签字。
2.边界调查
边界的确定必须由该地块和相邻地块的用户亲自到现场共同参考边界。双方确定的边界必须在地籍调查表上签字盖章,调查人员将同时在测量底图上绘制宗地边界。在调查现场无法处理争议边界的,应当在调查底图相应位置标注为争议土地,并进行整理,报乡镇政府调解。
3.收集文件和资料
调查人员收集边界人士(申请人)的身份证和选举证书,而我
专业队地籍测量队在权属调查队的协助和经济社会领导的配合下,对分割的普通宗地进行地籍测量,并绘制宗地图和地籍图。地籍测量采用海南平面坐标系,高程系统采用1985年国家高程基准。根据测区原有的C级GPS控制点,首先为整个测区布设E级GPS控制网;然后布设一级导线点,**后布设地图根控件。
(3)公告
权属调查和地籍调查结束后,对符合登记要求的宗地进行公告,公告以张贴形式在村委会公共场所进行,公告期为15天。要拍摄张贴位置的照片,公告应存档。
公告期内,土地权利人和相关土地权利人可以向分割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办公室申请复核。
(四)登记和颁发证书的权利
集体土地所有权公告期满无异议的,经人民政府批准登记,发给土地证书。
(5)数据建设
为保证分割权属登记数据的准确性、实用性和统一性,本数据库标准采用第二次城镇地籍调查和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数据数据库建设标准。如下:
1.测量数据:制图采用CASS,后期数据转换采用海南国土版CASS,保证测量权属数据的完整性。
2.权属数据:使用省信息中心开发的地籍数据库建设软件存储权属数据。
3.扫描数据:根据省部要求,对所有成果的纸质档案进行扫描分类保存。结合分割,之前扫描的原始文件,各个时期的对比图,以及当前情况的图片,进行整合存储,并整合到软件中进行综合管理。为方便日后土地管理部门,统一提取确权数据并批量打印,软件中包含土地证、户口卡、登记卡。
时间表
(一)工作准备阶段
1.数据收集
该县**新高比例尺影像、征地红线图、林权红线图、宗地红线总范围、1:10000地形图等地图和资料。县控制点数据和村界数据。
2.配置仪器设备,包括测量仪器、计算机和绘图打印设备等。
3.打印相关表格:土地登记申请书、地籍调查表、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土地确认函、界址指示通知书、收据、签到表等。
4 .落实县、镇、村委会和经济社会工作人员及合作人员,并进行分工。
(二)宣传动员和培训工作阶段
1.宣传和动员
县政府分管副县长牵头组织乡镇、村委会、各级经济社会组织人员,召开保亭县分割权属登记发证动员会议。
以县国土环境资源局为主体,向乡镇、村委会和经济社会人员宣传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意义,指出相关部门的权利和义务。并落实各级镇、村委会和经济社会组织人员的联系方式。
2.人员培训
县国土环境资源局选派人员参加省国土资源厅组织的培训,然后对各镇选派的业务骨干进行集中培训。集中培训结束后,各镇负责组织参加各村委会权利确认的人员进行培训。
专业队的主要技术人员应参加省国土资源厅和技术执委会主办的各种技术培训班
目前,我县完成的柳工乡试点项目面积为5803.4亩,约占柳工乡共有土地总面积的一半。与分割,的进步相比,我们县的进步相对缓慢。为便于工作开展,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共享土地分割在省国土资源厅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通过验收,我县农村集体土地分割项目分两次招标:柳工(不含试点共享土地)和甲岙为**次招标,面积13672亩;其余7个乡镇为第二标段,占地17315亩。
2.项目实施阶段
**阶段,2014年,完成了柳工乡试点项目分割,市的地籍调查、权属调查和数据数据库建设。
第二阶段,2015年,完成**标段的工程招标、地籍测量、权属调查、数据采集、公告、数据库建设、登记发证等工作。
第三阶段,2016年,完成第二标段的工程招标、地籍测量、权属调查、数据采集、公告、数据库建立、登记发证,并接受**、二次招标结果。
(4)验收资料归档阶段
分割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认证办公室对分割,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认证进行了初步验收,并提交海南省国土资源厅验收。
二,农村土地所有权的意义
首先,有利于加强产权保护。土地是农业**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农民的“命根子”。权利一经确认,农民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人,有利于依法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
其次,有利于强化承包农户的市场主体地位和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地位,为巩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经过确认和认证,土地既是资源又是资产,所以农民持有自己的土地使用权。谁要再动农村承包地,必须征得户主同意。农民外出打工,可以依法转让承包地,交给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以换取货物或租金。因此,农民的财产收入将会增加。
第三,农民可以用自己的认股权证进行抵押贷款。目前,由于一些农民不能提供担保,没有足够的抵押品,贷款困难的问题更加突出。所有权登记发证后,随着相关政策的相继出台,农民可以使用自己的权证进行抵押贷款。
**后,有助于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归属,为解决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维护农民在土地承包中的合法权益提供有力的原始依据。耕地面积不清不清的,承包地流转风险很大。不仅农民不能放心出让土地,土地规模经营者也不能安心经营,这必然制约现代农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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