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五六懂法网!

五六懂法网

你想看法律的都在这里
五六懂法网
当前位置:

承包人死亡土地怎么确权登记?农村土地承包人死亡后,如何继承

来源:农村土地作者:无飞雪 时间:2021-08-30 20:00:59浏览115次

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土地不能私人所有,需要国家或者集体所有。但是,土地使用权可以承包经营。集体组织需要与个人签订土地合同。那么,承包商的死地怎么登记呢?下面,五六懂法网网将为您详细介绍。

承包人死亡土地怎么确权登记

如果承包人家庭的一个或部分成员在承包期内死亡,其土地将继续由现有家庭成员经营,应注意继续经营而不是继承。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家庭为基础,只要家庭中有人,承包的土地就可以继续经营。

承包土地转让登记

承包地在农户之间交换或转让的,如果没有经营权纠纷,确认权利的权利应按现在占用土地的承包方进行登记。如有争议,先解决承包地的登记和流转,仅限于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对于跨村民小组的承包土地交换,双方村民小组经民主协商同意交换的,可以在交换后按照合同关系进行登记。双方或一方村民小组不同意交换的,仍应按交换前的合同关系进行登记。转包、出租、入股、抵押等。被转让的土地按原合同转出农民登记,被转让的土地不发给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转让关系继续履行原土地转让合同。自行开垦的耕地、自留地、园地,此次不予确权登记。

土地权属不清或有争议的承包土地登记

权属不清或有争议的,承包地在登记前由村、组调查解决。矛盾纠纷较大,暂时无法解决的,划定争议区域,查明争议区域的位置、面积、形成原因,登记备案,争议解决后,公示登记权属。

第二轮承包后,家庭放弃耕种,集体重新安排其他农户种植的承包地登记

如果原承包人既没有申请放弃,也没有返回耕种的农民,在确认权利时,既不会确认原承包人,也不会确认现承包人,作为待确定的土地处理。如有书面放弃申请,且村组未安排其他农户承包土地,则集体收回土地进行流动经营。但是,个体农户委托他人代种的,无论有无合同,都要登记确认原承包方的权利,不得将权利赋予种子代发户。

基本农田统一规划安排后的承包土地承包

1998年第二轮承包后,承包土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统一规划和安排,土地出让后转让方统一规划和安排的土地改变了原有的沟、渠、路、坝,使原有的“四界”发生变化或消失。村组处理好的,按照村组承包人确认的四界和面积进行登记;如果村组处理不好,则应根据之前参与土地整理或流转的农民的承包关系进行登记,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通过测算和分割的方式重新划定边界,合理确定相关农民的承包土地,不改变已形成的土地流转关系。

承包人家庭承包土地登记

1998年第二轮土地承包后,承包方按户划分的,按划分后各方占用土地的现状进行登记,按划分的户数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如有争议,双方应在注册前协商解决。全家取消土地,收回

分享到: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新标签

NEWSTA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