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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70年产权到期后土地使用权的处理方法有哪些

来源:农村土地作者:余怀绿 时间:2021-08-31 16:46:02浏览140次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产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房屋使用权是永久的,但土地使用权不同。居住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长期限为70年。70年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地上建筑物仍归业主所有,即70年产权。产权期满,业主可以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的,应按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

房屋产权年限

房屋产权是指房地产所有权人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享有的权利,即房屋所有权益的总和,即所有权人对该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房屋产权,又称房屋所有权,是指房地产所有权人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享有的权利,是房屋各种权益的总和,即所有权人对该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了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限,根据不同的土地性质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行,土地使用权出让**高年限按以下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70年; (二)工业用地50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五)综合用地或其他用地50年。

产权寿命内的使用

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房屋所有人可以排除他人的干扰,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自己所有的房屋。

(1)占有:是财产所有人对其房屋事实上的控制;占有是房屋所有权的基本内容。没有占有,就没有所有权。但占有并不是全部,因为占有点是人和非所有人占有的,合法的和非法的,善意的和非善意的。

(2)使用:根据房屋的表现使用房屋是产权人的权利;使用权的行使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不损害房屋的本质。 (2)根据房屋的自然性能和经济性能以及指定的土地用途。 (3)遵守法律和公共道德,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3)收益:产权人收取房地产产生的收益的权利;比如把房子出租来获取租金,把房子作为合伙来获取分红等等。

(4)处分权:财产所有人在事实上或法律上处分不动产的权利。如依法出售、出租、抵押、典当、赠与、拆除自己所有的房地产等。处分权是房屋产权的核心,也是房屋产权中**基本的权利。处分权一般只能由房屋所有人行使(法律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70年产权到期后土地使用权的处理;

《物权法》第149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期限届满,自动续期。期限届满后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续期,应当依法办理。土地上的房屋等不动产所有权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续期申请,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外,应予批准。批准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缴纳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财产所有权就会继续。当然,除了强制拆除危险建筑。

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财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自然会消失。

3.土地使用者申请续期,经依法不予批准续期(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但地上房地产按收回时的残值予以补偿。

《城市房地产管理》第21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迟应当在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公共利益收回土地外,应当经批准。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照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到期了,房子还在的话,还是你的,但是要交土地税。产权一词是指房屋占用土地的使用权,而不是房屋本身的所有权。

国家规定城市建设用地归国家所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并交易使用权。房屋使用权为70年,自取得之日(开发商取得之日)起计算。只要购房者有合法的产权证,房子就是私有财产,不属于国家。只要房子还在,个人就拥有房子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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