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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租赁程序?农村土地租赁后转让合同

来源:农村土地作者:韩元菱 时间:2021-08-31 22:11:04浏览100次

农村土地可以出租,但出租土地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具体条件。符合条件后,需要按照法定程序办理。那么,农村土地的租赁程序是怎样的呢?五六懂法网网整理了以下内容来回答你的问题,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流程

(1)应用

土地使用单位应当向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土地租赁,并准备相关申请材料。

(2)验收

业务受理窗口受理,审查信息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和审批要求。

(三)土地供应计划报批

市、县国土资源部门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城市规划、市场条件,由经办人编制国有土地使用权申报说明和出让申请计划,经招商局会审后,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4)签订合同

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国土资源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合同内容包括当事人的姓名、土地的位置和面积、土地用途和其他使用条件、租赁期限、租金标准及其调整方式、租金支付日期和方式、交付土地的条件和时间、解除和终止合同的条件。

(5)付款

土地使用单位缴纳地租、契税,领取租赁合同。

(6)归档和建立数据库

归档业务相关数据,建立数据库。

论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登记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31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租,包括出租房屋等地上建筑物,必须办理土地使用权出租登记。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出租,按《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5条办理,租金中包含的土地收益在土地登记中注明。土地使用权租赁登记后,应向承租人发放土地使用权租赁证。

《浙江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9号(1992))

第三十四条出租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时,出租人应当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

未按出让合同规定的条款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租。

第三十五条出租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时,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办理租赁登记手续。

公司可以把闲置土地租给别人吗

土地租赁权是一种用益物权,是指他人在一定范围内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他人所有物的权利。

目前土地使用权的租赁有两种,一种是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租赁,另一种是土地使用权的租赁。不同的租房条件不一样。

土地使用权出租条件

(1)出租人必须是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并持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受让方,才有处置土地的权利,合法转让其土地使用权。 (2)出租土地使用权时,出租人既要有土地使用权证,又要有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的权属证明,即土地使用权人和房屋所有权人必须相同。

(三)土地使用权出租时,以租赁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原土地使用权人必须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缴纳出让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条件进行一定的投资开发。

(四)土地使用权出租不得违反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

(5)土地使用权出租的,必须取得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保证土地交付不受影响。

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租赁条件

需要按照规定将划拨土地变更为出让土地,才能出租,直接出租划拨土地的行为无效。

划拨土地使用权出租的其他条件如下: (一)土地使用者是组织或者个人。(二)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三)有地上房屋的产权证明。(四)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出让、租赁、抵押等方式取得的收益冲抵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五)出租土地使用权,出租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使用权。

综上所述,农村土地租赁在满足法定条件的基础上,需要经过申请、受理、审批、合同签订、支付备案、数据库建设等一系列程序。以上是五六懂法网整理的相关知识如果你的情况比较复杂,五六懂法网也为律师提供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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