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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的集体土地能否不经征收直接转为国有土地

来源:农村土地作者:陆若菱 时间:2021-09-02 03:51:08浏览98次

农村集体土地可以不征收直接转为国有土地吗?

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范围不断扩大,大量农民集体土地被纳入城市规划区,相当一部分农民也成为居民。

许多农村房屋在“旧城改造”、“新农村建设”、“城中村改造”、“村庄搬迁”的旗帜下被拆除。一方面没有征地审批程序,按照中国的《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全部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归国家所有。直接宣称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是国有土地,另一方面,按照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农民房屋拆迁补偿很低。这些都不符合法律。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集体土地只有在征收后才能成为国有。

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明确规定,禁止以“村改居”方式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为国家所有;

国务院法制办、国土资源部《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第二条第(五)项的解释意见》(国发[2005]36号)指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全部转为城镇居民的,其成员集体原所有的土地属于国家,即“可以依法为国家征收”;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7〕71号)也重申了这一规定。《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土地供应管理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还规定,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与乡、镇、村、组签订协议占用农民集体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

违反上述规定签订的协议无效,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予办理土地使用手续。

因此,城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除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外,不能直接登记为国有土地。将住宅使用的集体土地登记为国有土地的做法违反了现行法律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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