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工伤保险作者:admin 时间:2020-09-18 08:20:04浏览130次
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合并计算,标准为劳动关系终止或终止时该市上一年度职工5-30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其中:五年级30个月,六年级25个月。
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超过五年(含五年)的,应当支付工伤一次性全额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不足五年的,每减少一年,扣除总额的20%,但最高不得超过总额的90%。
达到退休年龄或办理退休手续的工伤职工不享受工伤一次性医疗补贴和残疾人就业补贴。
10、七至十级伤残津贴:
被认定为七级至十级残疾的劳动者享受下列待遇:
(1)一次性伤残津贴:
工伤保险基金根据残疾程度支付一次性残疾补贴。标准是:7级残疾12个月工资,8级残疾10个月工资,9级残疾8个月工资,10级残疾6个月工资。
(2)工伤一次性医疗补贴和伤残就业补贴: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劳动者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合并计算,标准为劳动关系终止或终止时该市上一年度职工5-30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其中:7年级20个月,8年级15个月,9年级10个月,10年级5个月。
(三)工伤职工距离法定退休年龄超过五年(含五年)的,应当一次性全额支付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不足五年的,每减少一年,扣除总额的20%,但最高不得超过总额的90%。
(四)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或者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11.职工因工死亡的,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死亡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