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工伤保险作者:admin 时间:2020-09-21 09:25:02浏览99次
【指导】:小霞在工伤认定期间被辞退。在依法申请工伤认定期间,工厂不得辞退劳动者。即使劳动者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应当在工伤认定后,根据伤残程度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如何保护在工伤认定过程中被解雇人员的权利?本文以案例为背景进行详细阐述。
工人:申请劳动仲裁被赶出厂
小霞今年41岁,来自贵州。
据小霞报告,2008年8月24日下午,他在工作中用液压叉车拉塑料材料时,叉车的前轮挤压了他左脚第三趾的第二和第三关节,造成撕裂性骨折,随后分别在惠阳区新余医院和东莞市清溪医院接受治疗。精华阅读:最新职工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如何惠及职工和企业?
日前,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官员访问了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并就《工伤保险条例》修订版相关事宜与网友进行了互动。据报道,与原《工伤保险条例》相比,新《条例》在调整和扩大工伤保险和工伤认定的适用范围、简化工伤认定程序、提高工伤待遇水平、..点击阅读
根据东莞市清溪医院2008年11月18日发布的《出院证明书》,小霞“左中外伤后有残留骨暴露”。
“出院后,工厂还没有确认工伤,但是我去惠阳区劳动局拿到了工伤确认申请表。该公司没有签字或盖章。”小霞说他不得不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投诉。因此,今年8月18日,公司通知他辞去原来的工作,他的工资从1600元/月降到700元/月,不包括食宿。小霞决定申请劳动仲裁,并被工厂开除。小霞说,当时工厂甚至没有支付他7月和8月的工资。
厂方:该工人上班只打卡不做事
但公司负责人说,“别听那个工人的,他简直是疯了!”小霞受伤后,公司安排了一个特殊的人送他去医院治疗。在治疗期间,他得到了正常的工资。然而,小霞在受伤后不知道如何感恩。他还到处抱怨为了骗钱。
据制造商介绍,小霞于2006年进入该公司,先后担任杂工和“电梯工人”。当他受伤时,他属于“一连串的岗位”。今年8月,由于金融危机的影响,公司调整了小霞的工作。双方同意每周工作五天,每天工作八小时,月薪为700元。
"我们给他的工资不低于惠州的最低工资."据梅施公司行政部经理说,从那以后,小霞一直没有上班。当他来上班时,他经常打卡,什么也不做。经过研究,公司决定解雇他。
该工厂还提供了该公司和小霞今年9月2日签署的“协议”。由此可见,该协议包含“多次旷工,多次严重违反甲方管理制度”,“所有工资已结清,从即日起,公司与甲方无劳动合同关系和工资关系”,“但保留因工负伤起诉的权利”。【指导】:小霞在工伤认定期间被辞退。在依法申请工伤认定期间,工厂不得辞退劳动者。即使劳动者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应当在工伤认定后,根据伤残程度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劳动部门介入调解
随后,惠阳区劳动局新圩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办公室主任李米军等两名工作人员赶到。据李米军介绍,小霞申请工伤证明时,工厂一开始不想盖章,经过协调后才盖章。
至于雇主和雇员在9月2日签署的协议,李米君说他们确实在签署过程中在场。“我的提案中增加了保留识别和起诉工伤的权利的部分。”
9月2日上午,惠阳区劳动局劳动监察大队副队长于春林也到我院办理。“我个人不知道解除劳动关系协议的具体内容。然而,在工人罢工期间解雇他是绝对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