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征地拆迁作者:沛凝泰 时间:2022-05-06 19:34:15浏览72次
国家依法征收集体土地时,向被征地人支付丧失土地权利的补偿费用。包括耕地补偿费和其他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包括各类建筑物、构筑物拆迁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多年生树木补偿费、新菜地开发建设资金。计算方法是:
1、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标准是:百万人口城市,每征用一亩菜地,支付7000-10000元;
一百万人口以下的城市,征用土地每亩50-7000元;
人口在10万以下的城市,每征用一亩菜地支付3000-5000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上述标准自行确定标准。
但不得超过上述标准限值。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交付被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使用,用于再生产投资形成新的生产能力,不能分给农民个人消费。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所有者所有。被征用的地上附着物产权确实为家庭个人所有的,补偿费支付给本人(家庭);被征收土地上集体种植的青苗补偿费计入当年集体收益分配;青苗属于农民或者其他承包土地种植的人的,应当向承包人支付补偿费。为了监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正确、经济、有效地使用征地补偿,防止征地费用被截留或侵占,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必须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布被征地的征地补偿收支情况。
2.征用耕地的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其他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耕地征收补偿标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规定。有收入的非耕地土地补偿费可按该土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6倍计算,无收入的土地不予补偿。征用柴山、滩涂、池塘、苇塘、经济林地、草地、牧场等有收入的非耕地,土地补偿标准为该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
3.征用人工鱼塘、养殖场、宅基地、果园等常年经济作物的,按照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
4.被征用土地的青苗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5.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参考建筑成本打折多少,补偿多少。
征地补偿是指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时,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支付给被征用单位的补偿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