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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款多久分给村民,土地征收补偿款在村上怎么要

来源:征地拆迁作者:独惜儿 时间:2022-05-09 07:26:04浏览113次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应当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一定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包括征地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等。那么,征地补偿款给村里了吗?被征收人什么时候能拿到补偿款?以下是五六懂法网边肖为读者解答的相关知识。

征地补偿款是给村里吗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征地补偿是土地价值补偿,而农村集体土地归农村经济集体所有,所以补偿到村。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属于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所有者。

被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在征得被安置人同意后,将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安置人个人或者用于支付被安置人的保险费用。

市、县、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的监督。

被征迁人什么时候能拿到补偿款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所有征地费用应当全额支付。

第二十五条征用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实施,并在被征用土地的乡(镇)或者村公告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土地用途、范围和面积、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征地补偿期限。

被征用土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批准的征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地的乡(镇)或者村进行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解决;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决定。征地拆迁争议不会影响征地方案的实施。

征地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以上知识是边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回答。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征地补偿是土地价值补偿,而农村集体土地是农村经济集体所有,所以补偿到村。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欢迎您从五六懂法网获得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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