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征地拆迁作者:郦鸿博 时间:2022-05-09 11:02:05浏览68次
根据《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号文件(法[2013]22号),爱途征地拆迁律师团与网友分享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征地补偿标准: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土地分为两类:
一类地区:郊区。
补偿:水田/水浇地:36.5万元/亩;旱地/园地:18.25万元/亩;林地:91250元/亩;草地和其他农业用地:45625元/亩
二区:丘陵地区。
补偿:水田/水浇地:11.7万元/亩;旱地/园地:5.85万元/亩;林地:29250元/亩;草地和其他农业用地:14625元/亩
上述补偿标准仅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包括地上青苗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当地人民政府的规定执行。
这个标准是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征地立法精神,对农民征收土地补偿费是可取的,这样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不会降低。其次,如果由于土地利用较好,土地年产值远高于区委平均产值,如在土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用农用地进行特种种植养殖等,应根据实际情况获得较高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