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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征地补偿款什么时候到手里,被征收的土地补偿费可直接发给农民吗

来源:征地拆迁作者:权正志 时间:2022-05-09 14:54:05浏览123次

土地征收时,需要对被征收人进行经济补偿,土地征收补偿费的分配有一定的原则。征地补偿款如何分配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决定,那么征地补偿款什么时候能发放到农民手中?以下是五六懂法网边肖为读者解答的相关知识。

征地补偿款应该什么时候发放到农民手中

根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补偿款何时能发放到农民手中,应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

相关法律规定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二十四条

下列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项,必须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后才能处理:

(一)本村享受补贴的职工及补贴标准;

(二)村集体经济收入的使用情况;

(三)村内公益事业的兴办、筹资筹劳方案和建设承包方案;

(四)土地承包经营方案;

(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立项和承包方案;

(六)宅基地使用计划;

(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和分配方案;

(八)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

(九)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其他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项。

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前款规定的事项。

法律对确定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产和成员权益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农村土地征用补偿标准的法律规定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第48条

土地征收要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地应当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房屋、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并为被征地农民安排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并公布各区综合地价确定。制定一个区的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原土地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用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其中,农村村民房屋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改善居住条件的原则进行公平合理补偿,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通过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补偿。并对因征收引起的搬迁和临时安置费用予以补偿,以保障农村村民的居住权和合法的房屋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征收、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以上知识是边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回答。根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补偿款何时能发放到农民手中,应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规定的民主协商程序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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