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征地拆迁作者:扈璇子 时间:2022-07-22 09:47:12浏览70次
作为家庭生活的必要财产,也是家庭主要财产的一部分。同时,拆迁就是拆旧建新,是城市发展不可或缺的环节。国务院590号令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拆迁中遇到的大部分问题在这个条例中都有明确规定。这些都与被拆迁人的利益息息相关。让我们来看看吧。
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护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以下简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三条。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民主决策、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简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相互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当面临房屋征收时,被征收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确认补偿金额,也可以根据这个金额对比征收人后来公布的补偿标准和补偿金额是否合理,从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