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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启动工作包括什么内容,房屋拆迁需要什么

来源:拆迁协议作者:纳悦爱 时间:2022-11-01 19:40:04浏览109次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确定房屋征收拆迁的,启动程序包括:市、县两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征收补偿方案通过后,正式实施房屋拆迁。关于房屋拆迁的启动,以下是五六懂法网编辑的详细解答。

一、房屋拆迁启动工作包括什么

1.拟拆迁房屋的,启动工作包括市、县两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方案批准后,实施房屋征收拆迁。

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其他公共利益,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按照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由政府组织实施的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地区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

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拟定补偿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

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公布,征求公众意见。意见征询期不得少于30天。

二、房屋拆迁补偿项目

1、房屋主体结构和房屋内装饰、装修及其他附属物的补偿;

这是房屋拆迁补偿的主要内容,补偿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由于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各地操作会有所不同。

2.临时安置补助费;

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过渡期间,拆迁人或者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拆迁人或者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因拆迁人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对被拆迁人或者自行安排住所的承租人,从逾期之月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周转房使用人应当从逾期之月起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3.搬迁津贴;

其中,拆迁住宅房屋的,搬迁补助费按照原房屋建筑面积和规定的补助标准计算。但由拆迁人负责搬迁的,拆迁人不再支付搬迁补助费。

拆迁非住宅房屋,搬迁补助费还包括:设备搬迁安装费用,无法按重置价格恢复原状的设备新结算费用。

4.搬迁奖励;

目前很多地方都对此做出了规定,即被拆迁方积极配合被拆迁方签订协议,并在规定时间内搬迁交付房屋。

5.停产停业补偿费;

因拆迁非住宅房屋生产、经营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通过以上分析可知,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如果确定征收拆迁房屋,启动程序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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