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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商铺一赔三什么意思,拆商铺一赔三什么意思呀

来源:拆迁补偿标准作者:孝念之 时间:2022-11-09 15:30:04浏览82次

一、拆商铺一赔三什么意思?

店铺被拆,会按照原价的三倍赔偿,但法律上并没有统一的“一赔三”的说法,要看情况而定。商业地产拆迁补偿:

1.房屋和土地分别补偿的,土地补偿商业用房,房屋及其附属物按重置新价补偿。另外还有搬迁补贴,正常营业,停产停业损失。

2.对房地合一进行补偿的,按照商业房地产的市场价值(评估确定)进行补偿。此外,还有搬迁补贴、正常营业和停产停业损失。商品房的界定应以产权证上的权属证明为准。

二、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对于拆迁的规定

第十三条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和金额、安置房的面积和位置、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房屋出租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和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第十四条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管理的房屋需要拆迁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并保存证据。

第十五条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被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

第十六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由同级人民政府决定。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照本条例规定,拆迁人已经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和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第十七条:

被拆迁人或者承租人未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搬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搬迁。

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处办理证据保全。

第十八条拆迁涉及军事设施、教堂、寺庙、文物古迹、外国驻华使(领)馆房屋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十九条补偿安置建设项目转让尚未完成的,应当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批准,原补偿安置协议中的相关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给受让人。项目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自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书面通知被拆迁人并予以公告。

商铺的拆迁也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没有特殊情况。但当地政府结合当地情况制定商铺拆迁补偿标准的,可按规定执行。如果不清楚相关情况,可以咨询拆迁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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