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农村土地作者:颜耘豪 时间:2021-07-24 17:48:19浏览62次
沪昆高速公路东乡段景观带征地合同
甲方:黄晓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一大四小”通道绿化建设项目的指示,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1.根据通道绿化要求,甲方向乙方征收亩地(不包括道路、沟渠、运河等不可利用的路段),四个场地的边界:东;南到;西至;向北到。
二、征地期限10年,即自始至终。
三.征地费300元/亩/年,由甲方每年年初一次性支付。被征用土地纳入退耕还林工程的,地租应当包括退耕还林补贴。山地部分不缴纳征地费。
4.景观带建设完成后,如果有收获收入,甲方将获得60%的利润,乙方获得40%,甲方获得70%,乙方获得30%的农田(包括旱地)利润。
5.在征用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甲方的经营管理,并应协助甲方保护和养护景观带。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