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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使用权范围怎么查

来源:农村土地作者:熊寻冬 时间:2021-07-25 06:23:20浏览100次

农村土地使用权有自己的范围。不符合相关范围的,将无法合理利用农村土地。目前农村发展如火如荼,是时候使用土地了。农村土地使用权范围怎么查?五六懂法网网向你介绍了关于农村土地的知识。

如何查看农村土地使用权范围

带上身份证,去国土资源局地籍处,申请检索,就可以转档复印了。

中国的土地使用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土地权利所有制。《土地管理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土地所有权由国家代表全民行使,具体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土地单位和个人只有使用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其中,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

《土地管理实施条例》第2条进一步明确了国有土地的范围,包括: (1)城市土地; (二)农村和城市郊区依法被征用、征收、收购为国有的土地; (三)国家依法征用的土地; (四)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原、荒地、滩涂等土地; (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全部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 (六)因国家组织迁移、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组织系统集体迁移后,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农村和郊区的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但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除外。《宪法》第10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是集体所有。”第九条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法律规定集体所有的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

禁止土地所有权转移的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依法征用集体所有的土地。

国家实行土地登记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其管辖的土地进行登记。属于国有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国务院确定发布《国有土地使用证》。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依法变更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应当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如果你在农村土地使用纠纷中需要帮助,你可以在网上咨询并委托五六懂法网的专业律师。他们是专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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