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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限?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限的法律规定

来源:农村土地作者:荀筠心 时间:2021-08-29 19:25:54浏览67次

很多不懂法的人以为土地是自己的,其实不是。我国的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和集体,只有使用权可以转让和出租。大家转让租约的时候要注意土地使用权的租期。接下来,五六懂法网网整理了以下内容来回答你的问题,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国有土地长期租赁的具体租赁期限在租赁合同中约定,**长租赁期限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同类用途土地出让的**长期限。现阶段,我国存在大量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被擅自出售、转让或出租用于非农建设的现实。按照现行法律,还是国家严格限制的。在审判实践中,未经批准出租集体土地使用权往往被法院认定为无效。因此,在签订集体土地租赁合同获取经营性土地时,需要谨慎从事,规避相应的法律风险。

国家《土地管理法》对集体建设用地的租赁和使用有严格限制,具体体现在以下规定:

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出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或合并被依法排除在土地使用权转让之外。

从以上可以看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符合集体土地使用权主体资格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现实中普遍存在着土地承租人直接与集体土地所属村委会签订土地租赁协议的运作模式,这是不妥当的,擅自出租集体土地的行为将被法院认定无效。《土地租赁合同》等。双方签署的合同也因违反国家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成为无效合同。

关于土地租赁**长期限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本集体经济组织承包的农村土地。”

第二十条规定“耕地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原承包期为三十至五十年。林地承包期为三十至七十年;特种树木林地承包期限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该期限适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的农村土地,是对特殊主体的特殊规定。

《民法典》第703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二十年,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

因此,除特殊主体意外,其他一般主体订立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超出部分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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