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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额赔偿引纷争小产权房或成城中村改造暗礁

来源:农村土地作者:阙雪瑶 时间:2021-08-31 11:36:00浏览115次

昆明将在五年内改造336个城中村的消息,依然是**近的热门话题之一,又跳出了一个热门话题。大量“小产权房”怎么办?通过四天的调查,记者了解到“小产权房”现象在昆明城中村普遍存在。由于房地产的高升值,一些面临拆迁的城中村已经发生了尖锐的“小产权房”纠纷。

案情显示,“买房”7年后上了法庭

4日,在被列入重建议程的——张冠英村,记者无意中遇到了因房地产诉讼而头痛的王先生。他是典型的“小产权房”买家。

王老师向记者出示了2001年3月3日他与原房主蔡、杨签字的《房屋买卖协议书》。这份带有红手印的协议清楚地记录了当时的交易情况:“双方买卖的房屋建筑面积为257.70平方米,一次性付清房款23.4万元后,乙方(王先生)享有该房屋的全部产权,以后发生的一切纠纷均与甲方(蔡家)无关。现有房屋未转让的,如有可转让政策,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协助办理相关手续。今后如发生国家征用、自然灾害、人为灾害等事故,甲方出售的房屋享有补偿和处分权归乙方所有.双方都不能对这个协议后悔。”

王先生说,他们家原来是彝良县的农民。为了方便孩子在昆明的学习和就业,他们考虑在昆明的城中村买一套房子,因为他们可以为家人收取租金。付了钱给蔡家之后,为了多收租,他们在原来的四层房子上毫无阻碍地加了两层。多年后,一切似乎都很正常。直到去年9月,我收到村里发的拆迁通知,每平方米赔偿4000元,5层以上每平方米赔偿500元。这样,王先生目前的房产可以获得130多万元的现金补偿。

“消息传开后,蔡家的人找到了我,说要收回财产。”王老师说:“他们私下说可以赔偿我家45万,我没同意。这个太少了。”由于私下协商不成功,蔡佳向法院起诉王先生,要求确认之前的销售协议无效,并收回该房产。王老师感到非常愤怒,在法庭上起诉蔡佳,要求保护自己的利益。

记者看到,王老师持有的房产证和土地证仍然是原主蔡的名字。王先生说他是农民,不太识字,也不太懂法律,但是自己出钱,协议写的很清楚,所以会拼命保护自己的财产。

记者联系了蔡佳的女儿,了解更多细节。“我已经委托其他人全权处理此事。现在没有消息。估计要到4月份才会有消息。”对于当事人电话和诉讼的细节,对方不愿意做出任何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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