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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登记工作的颁证流程是怎样的?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来源:农村土地作者:宏晶 时间:2021-08-31 11:31:01浏览100次

1月7日,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国土资源部部长、党组书记、国家土地督察长蒋晓明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蒋晓明指出,2016年国土资源系统改革任务艰巨。2016年,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将在全国范围内继续进行。土地确权认证的流程是怎样的?

土地权属登记发证流程如下:

土地权利申请人应提交:

(1)所有权来源证明

(2)单位证明或个人身份证明

(三)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合法产权证明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和资料(出让合同、支付证书等费用需提交原土地证书,国土部门出具的测量勘界图、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红线图、变更登记等权利登记)

地籍测量

受理人证明权属来源合法后,通知测绘组在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地籍测绘和权属调查,并指导本宗地及相邻宗地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查阅界址并签字。具有测绘资质的测量队应当按照地籍测量规程的要求绘制带有坐标的地籍图。

所有权审查

审核宗地图和地籍调查结果及权属来源。权属来源合法、已缴纳出让金、面积准确、无权属争议的,在宗地图上加盖审核合格印章后,在五个工作日内打印土地登记申请表、审批表、土地登记卡、户口卡、土地证,然后由地籍科长、主管主任、主任审核、审核、签字。

注册和注销注册

审批后,进行注册或注销注册

颁发证书

权利人持地籍部门出具的缴款通知书,向财政部门缴款后,由办公室加盖分支机构公章和烟台市人民政府土地登记专用章 (4),领取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或其他权利证书(其他权利的种类和期限在原土地证书的变更说明栏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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