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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继承的材料需要哪些

来源:农村土地作者:禹滨海 时间:2021-08-31 20:56:02浏览94次

财产继承是继承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房屋可以由继承人合法继承。房屋继承也需要按照一定的继承程序进行。房屋继承后,可以进行公证,可以使继承更具法律效力。那么农村土地继承需要哪些材料呢?五六懂法网网边肖诚邀您学习以下内容。

一、农村土地继承需要哪些材料

办理房地产继承公证,公证处应当要求当事人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法定继承应提交: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应当提交委托书、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代理资格证明;

3.继承财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5.法定继承人死亡的,需提交死亡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

6.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及相关亲属关系证明;

7.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和材料;

(2)遗嘱继承人须呈交:

1、前款第1、2、3、4项规定应提交的证明和材料;

2.死者的遗嘱;

3.有遗嘱执行人的,提交遗嘱执行人的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4.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和材料。

经审查,上述证件和资料真实、完整,符合《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的要求。公证处应当受理、登记和公证。

2.宅基地使用权可以继承吗

这种继承根本没有破坏现有的土地政策法规,也没有需要解决的冲突。

1.继承权是合法的,是继承人依法享有的单方民事权利,与买卖双方协商买卖房屋的协议有本质区别;

2.如果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了房屋,他就拥有了房屋的所有权,当然也就取得了房屋的宅基地使用权。然而,这所房子的所有权是一项受限制的权利。继承人再次出售、转让、赠与房屋时,应当遵循现行的土地政策法规;

3.目前城镇居民不能在农村买房,但没有规定不能在农村继承房屋,在法律没有明文禁止的情况下可以行使继承权,办理公证是完全合理合法的。

对农村住房的限制仅用于转让,不用于继承。我们当地的房屋登记部门办理继承,但再转让时继承人必须是房屋所在村的村民。

(1)关于农村房屋的继承

《继承法》第三条明确规定,公民所有的房屋可以视为遗产,法律对继承人继承农村房屋没有限制,因此农村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可以由城镇户口继承人继承。在实践中,公证书确认城镇户口继承人继承农村房屋,这也是房管部门受理变更登记的依据。

(二)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

目前对这个问题的认识不一致。主流观点认为,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是自由的、身份的、限制性的,宅基地使用权是按户分配的,因此宅基地使用权不能继承。

《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1995年5月国土资源部颁布)第四十九条: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通过继承房屋取得的宅基地确定。根据这一规定,在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所有权因继承而转移后,继承人当然会取得宅基地使用权,这也符合我国不动产与房屋一体化的立法原则。

农村房屋继承一般是关于农村宅基地的继承,是一种特殊的财产。据说宅基地房屋所有权归被继承人所有,该房屋使用权受法律限制。以上是农村房屋继承法中的继承需要哪些材料,需要的话可以通过公证部门公证。由于农村房屋一般都建在自己的宅基地上,因此在我国农村建设中有许多法律问题需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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