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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已流转的承包地的确权登记颁证程序是如何的

来源:农村土地作者:阙雪瑶 时间:2021-08-31 21:51:03浏览142次

农民转让的承包土地所有权的登记和认证程序是什么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条例》、**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6〕6号)等法律政策的有关规定,对农民已经流转的承包土地,应根据不同情况进行登记发证:

1.以交换或转让方式流转的承包土地,双方签订书面流转合同的,应当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并按照合同约定,为土地流出户注销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确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向土地流入农民流转,并进行权利登记和确权;没有书面协议的,双方就土地出让意向达成一致。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当事人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按照合同约定,土地流出户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注销登记,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土地流入农户,并予以确认。注册和认证;如有土地交换争议,待争议解决后进行登记认证。

2.通过转包、租赁、入股等方式流转的承包土地,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原承包农户,原承包农户是承包经营权的主体。根据原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依法确认登记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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