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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有关负责人就金融支农相关政策答记者问

来源:农村土地作者:余怀绿 时间:2021-09-02 01:21:08浏览102次

巧用金融资金吸引金融活水

——农业部有关负责人回答了记者关于财政支农相关政策的提问

近日,农业部发布了《关于推动金融支持和服务现代农业发展的通知》号文件,对各级农业部门推进财政支农做出了系统安排。这是农业部发布的**份财政支农指导性文件。新时期推进金融支农有什么意义?金融资本有哪些重点?农业部门应该发挥什么作用?围绕上述问题,农业部财政司司长李兴华接受了记者专访。

记者:为什么要大力推进金融支农,其意义何在,今年有哪些重大机遇?

答:十六大以来,中央政府不断加大农业补贴力度,扩大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逐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农业补贴政策体系,对实现粮食产量“连续十个增长”、农民收入“连续十个快速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加快,规模化、集约化的新型农业经营实体如规模农户、家庭农场、合作社等发展迅速,商业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的特点日益突出。无论是固定资产投资还是流动性需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都更加依赖金融资本,农村金融长期存在的问题已经到了无法解决的地步。李克强总理曾明确指出,“加强对农业、农村和农民的金融支持,对于加强粮食安全、建设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差距具有重要意义”。我理解,金融政策不仅可以放大金融资本效应,还可以更好地满足现代农业发展的资本需求。更有意义的是,与单纯的财政直接补贴不同,利用金融资本支持农业生产有利于市场化运作和农民自主选择,促进农民建立市场意识、风险意识和信用意识,激发农业经营实体的内在活力,增强市场竞争力;同时,也可以减少政府的直接干预,明确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更好地兼顾公平与效率。

然而,农村金融供求渠道仍然不畅通,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金融需求没有得到有效满足,成为农村金融领域**突出的矛盾之一,也是制约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经过努力,应该说目前农民小额信贷体系还是比较健全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融资渠道也比较畅通。**突出的问题是新的农业经营实体发展迅速。一方面,他们的贷款需求非常普遍,单个单位规模大。另一方面,他们普遍缺乏银行认可的抵押担保,“贷款难”成了**能体现发展的问题。在我们在湖南、重庆、贵州等地的调查中,农民经常反映,财政直接补贴解决不了大规模生产的巨大资金需求,一位合作社主任甚至表示,“我宁愿没有10万元的无偿补贴,也希望能帮助解决100万元的贷款”。据统计,目前,中国有270多万个专业农户,经营规模超过100亩,87.7万个家庭农场,95万多个农民合作社,30多万个农业产业化组织。因此,畅通农业金融供求渠道,解决“贷款难”,满足现代农业建设的资金需求,已成为我们的一项重要任务。

目前,我们有很大的机会来解决这个问题。上半年,国务院召开了全国农村金融交流电视会议

答:财政支农涉及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方方面面,应分阶段、有重点、稳步推进。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农业部门要围绕确保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农民收入持续快速增长这一中心任务,以加快现代农业建设、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着力解决农业生产金融服务问题,特别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难贷贵贷”问题,不断提高现代农业建设的金融保障水平。

具体而言,主要关注大型专业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实体日益增长的金融服务需求,努力加大对流动资金和基础设施投资的金融支持;围绕农业生产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发展的金融服务需求,积极争取加大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粮棉油糖高产创造、园艺作物、畜禽水产品标准化生产、养殖业良种生产和农产品加工的金融支持。农业科技创新、农业机械设备制造、设施农业、现代农业示范区等。围绕农业生产和流通服务的金融服务需求,积极争取加大对农业生产服务、市场信息、仓储物流、农产品收购的金融支持。

记者:为什么说财政支农的有效实现离不开财政资金的引导?财政支农的财政煽动方式有哪些?今年的创新试点主要集中在哪些方面?

答:在农业支持和保护政策体系中,财政和金融具有显著的协同效应。财政支农政策可以通过金融杠杆实现效应放大,以满足现代农业发展的资金需求;金融只有在农业领域获得金融支持,才能实现有效的风险控制和合理的成本补偿,才能转化为支持农业发展的现实金融力量。可以说,农村金融离不开金融支持,这是由我国农村的现实和农业的特点决定的。近十年来,中央政府开始实施直接补贴、直接投资补贴等一系列项目,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但有些政策也存在效果递减、效率低下的问题。此时,必须创新财政支农方式,用财政资金煽动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近年来,各地积极探索形成了财政资金煽动财政支农的几种模式:一是保证补贴。通过支持或直接设立担保机构,编织农业信贷担保网络,可以保证合格的农业信贷需求,这主要有助于解决农民的“贷款难”问题。 第二,贷款贴息。通过财政补贴符合条件的农业贷款利息,主要解决“贵贷”问题。 第三,农业保险。由财政保费补贴的自然灾害、疫病等农业保险,主要解决农业“高风险”问题。 第四,成本奖。通过财税政策,金融机构可以在一定条件下弥补发放农业信贷的业务成本,给予一定的风险补偿,主要解决“不愿放贷”的问题。 第五,投资基金。金融参与有助于基金的设立,采用股权投资的方式引导社会资本投资符合现代农业发展方向的企业,主要解决农业企业投资实力弱的问题。

今年,中央政府继续推进实施农业保险费补贴、农村金融机构定向收费补贴、县级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激励等政策。同时,在财政部的支持下,农业部计划在部分地区开展财政支农政策创新试点探索,推动实现财政支农“两轮驱动”。主要包括:一是牛羊肉生产贷款贴息试点。在河北、山东、河南、四川等四大畜牧大省,结合实际情况,引导金融机构通过风险补偿、信用担保、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牛羊肉规模化生产。二是农机融资租赁试点。选择广西大型甘蔗收割机和新疆大型采棉机作为农机作业瓶颈开展融资租赁试点,中央政府给予适当的利息补贴。 第三,选择江苏、辽宁、河北、江西等地的市县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合作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支持试点。

记者:各级农业部门在财政支农中应该发挥什么作用?

答:在金融支农工作中,农业部门要定位于充分发挥组织、技术、信息优势,有所作为,积极与金融、金融、保险等部门协调,细化金融支农具体措施,推动出台有利于金融支农的财政、货币、税收政策,切实落实发展金融支农的各项政策措施。重点做好两个方面:一是提建议。要把金融支农作为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重要举措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新增长点,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提出建设现代农业的金融需求和政策建议,推动出台促进金融支农的政策措施。二是搭建平台。与金融管理部门建立顺畅的协调沟通机制,加强与各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服务机构的合作,有条件的与金融机构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建立优质农业产业项目库,及时向金融机构推荐,搭建农业经营实体与金融机构的沟通合作平台。当然,推进财政支农,各级农业部门必须深刻认识财政支农的意义,转变观念和创新思路,强化财政意识。在实际工作中,也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以农民合作社信用合作和农业项目融资为名的非法集资活动,防范农村金融风险。(曹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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