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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收回土地使用权条件是什么,公告是怎样的?国家收回土地使用权是什么意思

来源:农村土地作者:荀筠心 时间:2021-09-02 02:31:08浏览141次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进步,国家部门将在各地修建道路、大坝等公共设施,以更好地建设社会主义社会。所以对于很多人来说,土地归国家所有,但是人有权利使用土地。先介绍一下国家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条件和公告是什么?

国家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条件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1、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

2、因实施城市规划改建旧城,需要调整土地用途的;

3、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到期,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续期申请未获批准的;

4.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国有土地的;

5、公路、铁路、机场、矿山等经批准报废的。

依照前款**项、第二项规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应当对土地使用权人给予适当补偿。根据《民法典》第358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的,应当按照《民法典》第243条的规定对土地上的房屋等不动产给予补偿,并退还相应的出让金。

国家收回土地使用权公告

国家收回土地使用权公告

2014年12月15日,XX高级技工学校以划拨方式取得位于XX路东延北侧的一处国有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因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第260条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无偿收回位于XX路东延北侧的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该地块位于四个方向:东部规划东环路,西部207国道,南部朝阳路,北部向阳路。

土地面积:33.9294公顷(相当于508.94英亩)

土地使用权人应返还《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电子监管号)至XX市国土资源局公告期内。

公告期为10天(2016年4月13日至2016年4月22日)。如有任何单位或个人对上述公告内容有异议,请在公告期间以书面形式向XX市国土资源局反馈。

特此宣布

电话:XXXXXXXX

XX市国土资源局

年月日

关于土地使用年限的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2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的**长期限应按以下目的确定:

居住用地70年;

工业用地50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仓储用地50年;

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收回计划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有偿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由市国土资源局制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方案。恢复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

1、收回土地的位置、范围、面积、权利;

2.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条件;

3、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表和调查报告;

4.详细的土地补偿标准和金额;

5.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依据。

五六懂法网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多注意土地的使用,避免一些土地纠纷。如果你有任何问题,你可以咨询五六懂法网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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