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农村土地作者:陆若菱 时间:2021-09-02 13:56:10浏览64次
被继承人死亡后,法定继承人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继承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首先要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然后再继承。退耕还林户主已故的儿子可以继承吗?接下来,五六懂法网网为大家整理了一些这方面的知识。欢迎阅读!
退耕还林户主死亡儿子可以继承吗
退耕还林户主的死儿子可以继承。
遗产的范围是什么: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遗产必须满足三个特征:
**,必须是公民死亡时留下的财产;
第二,必须是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
第三,必须是合法财产。这三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才能成为遗产。
遗产包括以下项目:
公民的合法收入。例如,工资、奖金、存款利息、合法经营所得以及继承或接受馈赠所得的财产。
(2)公民的住房、储蓄、生活用品。
(3)公民的树木、畜禽。树木主要是指公民在宅基地上种植的树木和在山上种植的树木。
(四)公民文物和图书资料。公民文物一般是指公民自己收藏的绘画、古玩和艺术品。上述文物中有特殊珍贵文物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五)法律允许公民拥有的生产资料。如汽车、拖拉机、农村专业户承包的加工机具等。城镇个体户、华侨和港澳台同胞在内地投资拥有的各种生产资料。
(六)公民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即基于发表公民作品所获得的报酬、奖金,或者因利用发明创造所获得的专利转让费、专利使用费等。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如公民的国库券、债券、股票和其他有价证券、复员费、转业军人转让费、公民退休金、养老金等。
相关法律
《民法典》第1122条【遗产的定义】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根据法律规定或者根据继承的性质,继承不得继承。
第1153条除另有约定外,在分割,继承夫妻共同财产时,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归配偶所有,其余为被继承人的遗产。如果遗产是家庭的共同财产,当遗产在分割,时,其他人的财产应首先分开。
第1156条遗产的分割应当有益于生产和生活的需要,不得损害遗产的效用。不适合分割的遗产可以通过折价、适当补偿或分享的方式进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76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法定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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