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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可以解除购买房屋合同

来源:房产买卖纠纷作者:线向卉 时间:2021-09-03 19:16:15浏览130次

在实际购买房屋时,因需要到房屋管理部门备案,会要求当事人在达成房屋交易协议后实际签订书面的房屋购买合同。但是对于这样的合同,也有可能会被终止。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购房合同?下面请跟随五六懂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哪些情形可以解除购买房屋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解除,还应当符合合同法关于解除合同的上述规定。具体而言,当事人可以依法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原因包括:

1.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经核实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

2.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住宅正常使用;

3.出卖人交付的房屋套内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面积不一致,面积误差比肯定大于3%;

4.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付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不履行的,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5.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者法律规定的房屋所有权登记期限届满一年以上,买受人因出卖人的原因不能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当事人一方不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如因食用油不可归责于双方而发生上述情况,双方可要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将已收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定金返还买受人。

二、按揭购房怎么办理退房手续

购房人与银行之间的借款关系独立于买卖房屋的关系,因此解除购房合同并不同时解除借款合同。也就是说,消费者虽然不买房,但贷款一定要还,因为消费者与银行之间的债权债务依然存在。

既然购房合同终止了,开发商就应该把所有的购房款退还给消费者。然后,消费者按照《贷款通则》第32条第5款的规定提前归还贷款,并与银行协商提前归还贷款剩余本息(部分此前已按月归还)。

由于消费者购买的房屋已经抵押给银行,如果消费者不将钱归还银行,银行只能行使抵押权,拍卖或出售相关房屋。但在这个时候,房子不再归消费者所有,房子的处置损害了开发商的利益。因此,只有开发商可以直接将首付的部分返还给消费者。属于消费者向银行借款的部分直接返还给银行,视为消费者已提前向银行偿还贷款。

抵押人或出质人按合同约定偿还全部贷款后,抵押或质押物返还抵押人或出质人,借款合同终止。此外,退房者不要忘记终止家庭保险合同。

实践中,不仅开发商可以解除购房合同,买方也有权要求解除。但是,如果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没有进行解除购房合同,那么要求解除合同的一方就需要实际承担违约责任。当然,如果购买合同可以合法取消就最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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