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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给解除合同个人能申请仲裁裁决解除劳动合同吗

来源:劳资纠纷作者:admin 时间:2020-11-02 14:40:03浏览113次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需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签订的劳动合同应当有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后可以续订。单位不解除劳动合同的,个人可以申请仲裁裁决解除劳动合同吗?以下答案由网站编辑提供。单位不解除劳动合同的,个人可以申请仲裁裁决解除劳动合同吗

是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下列雇主与工人之间的劳动争议: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解聘、辞职、辞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和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用、经济补偿或赔偿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劳动仲裁程序

1.抱怨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期限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限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因一方向另一方主张权利,或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另一方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仲裁时效期限应从中断时起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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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不能在一年内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限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时效期限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申请人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的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和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

(二)仲裁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申请仲裁确有困难的,可以提出口头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记录并告知对方。

2.立案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受理申请,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服或者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劳动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答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书面答复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书面答复副本送达申请人。如果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仲裁程序将不受影响。

3.调解

当事人可以书面或者口头申请调解劳动争议。口头申请时,调解组织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调解的争议、调解劳动争议的理由,应当充分听取双方陈述的事实和理由,耐心引导和帮助双方达成协议。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

媒体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仲裁庭制度。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其中有一名首席仲裁员。简单的劳动争议案件可以由一名仲裁员单独进行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书面通知当事人仲裁庭的组成。

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和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后,未经仲裁庭同意,拒绝出庭或回避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仲裁庭认为需要鉴定的特殊问题,可以提交当事人约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当事人不能约定或者不能达成协议的,应当由仲裁庭指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仲裁庭的要求,鉴定机构应当派鉴定人出庭。经仲裁庭许可,当事人可以向鉴定人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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