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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美隐婚:律师老公不太坏,北京劳动纠纷律师解读:员工隐婚怀孕是否有赔偿

来源:劳资纠纷作者:admin 时间:2021-01-26 11:00:05浏览121次

白领张女士在加入公司时隐瞒了自己的“已婚”情况,怀孕后被公司以加入公司时提交的材料与事实不符为由解雇。公司是否可以据此终止合同;一家餐饮公司的员工被要求“补充”劳动合同,该员工被上海劳务输出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派往上海工作,并在东莞获得了社会保障卡。公司做的是对的吗?每个人都关心职场话题。今天,该报邀请劳动法专家、——-《上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杂志》的主编周斌来把握当前劳动合同的“常见病”。白领因隐瞒婚姻和怀孕被解雇

2010年7月,张女士加入一家科技公司,并在加入公司前《应聘人员求职登记表》和加入公司当日《员工入职登记表》的“婚姻状况”栏填写“未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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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2010年11月,张女士说她怀孕了,并出现了流产的迹象,她需要休息两周。她还提交了医院的诊断证明。2010年12月,技术公司向张女士发送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因为张女士在加入公司时提交的相关材料与事实不符。

随后,张女士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要求科技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该公司的代理人强调,公司解雇张女士并不是因为她怀孕了,而是因为她有诚信问题。员工被允许“秘密结婚”。如果他们不愿意说出自己的婚姻状况,他们可以填写求职申请表并拒绝回答,但他们不能撒谎。张女士说,她担心如果她告诉她的伴侣她已经结婚了,她可能不会被录用。仲裁委员会裁定该科技公司继续履行与张女士的劳动合同并支付了张女士的工资损失后。

[北京劳动争议律师解释]

张女士与本公司已建立劳动关系,本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法定理由。公司可能会提出三个法律理由。

首先,它被终止,因为“证明在试用期内没有资格就业”。然而,雇佣条件应该是合法的。中国劳动法明确规定,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女性的工作或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女性就业或提高女性就业标准。

二是以“欺诈、胁迫或者利用他人危险,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为由终止劳动合同。但是,欺诈应当具备两个要件: (1)故意告知对方虚假信息,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 (2)诱导对方产生错误意图。由此可见,员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未能如实披露信息并不一定构成欺诈。

也就是说,只有当劳动者没有如实告知,导致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意图错误时,才构成欺诈,导致劳动合同无效。张女士在求职过程中确实有不诚实的行为,但这种行为不应该对公司的就业产生决定性的影响。

第三,它被终止的理由是“严重违反雇主的规章制度”。张灿女士因其不诚实行为受到批评,但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工人如实告知义务的内容通常被理解为“与履行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情况”,一般包括工人的技能、工作经历、教育背景、健康状况等。而工人的婚姻和生育状况一般被归类为个人隐私。仅以劳动者未如实告知婚育情况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明显违背了立法本意。因此,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公司继续与张女士履行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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