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劳资纠纷作者:admin 时间:2021-01-27 14:50:03浏览117次
如果你在一些小餐馆工作,基本上没有加班费。如果餐馆有加班费规定,这能是统一的价格吗?下面,为了帮助您更好地理解相关法律知识,com编译了这个问题的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各地的规章制度各不相同。这是山东的标准。
《山东企业工资支付规定》第20条规定,企业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一)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不得低于小时工资基数。150%支付加班工资; (2)如果工作安排在休息日,应安排相同时间的补休;如果不能安排补休,加班工资应不低于日或小时工资基数的200%; (3)如果工作安排在法定假日,加班工资应不低于每日或每小时工资基数的300%。
推荐阅读:工资上交老婆有没有法律依据,老公上交工资有没有法律依据
当然,如果“明显”单位的加班工资高于员工的法定加班工资标准,也是可以的。以上内容是相关答案。加班费应该依法支付,而不是由餐馆自己支付。如果你在这些餐馆工作,发现加班工资差距太大,你可以直接去劳动部门提交劳动仲裁。如果您有其他法律问题,可以咨询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