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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和拆迁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和征地补偿费

来源:征地拆迁作者:索醉冬 时间:2022-05-06 22:40:16浏览111次

房屋拆迁在中国非常普遍,房屋拆迁应该给予补偿。如果被拆迁人与征收拆迁部门协商达成共识,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并按照拆迁补偿协商的约定进行补偿,那么房屋拆迁是否应该给予征地补偿?整理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房屋拆迁是否应给予征地补偿费

房屋拆迁,宅基地上的房屋被征用的,应当给予征地补偿;国有土地上的房子拆迁,没有征地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包括:

(a)对被征用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征收房屋引起的搬迁和临时安置补偿;

(三)征收房屋造成损失的补偿。

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贴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贴和奖励。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地应当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房屋、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并为被征地农民安排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并公布各区综合地价确定。制定一个区的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原土地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用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其中,农村村民房屋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改善居住条件的原则进行公平合理补偿,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通过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补偿。并对因征收引起的搬迁和临时安置费用予以补偿,以保障农村村民的居住权和合法的房屋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征收、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征地补偿的费用包括哪些

(1)土地补偿费

土地使用单位对被依法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征地造成的经济损失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因征收土地,被征收土地上的农作物受到损害时,由用地单位支付给种植该农作物的单位和个人的补偿费。

(三)附着物补偿

因征用土地受到破坏,由用地单位向被征用土地上的房屋等附着物支付的补偿费。

(4)安置补贴

被征地单位因征地造成的剩余劳动力,由用地单位支付的补偿费用。

(5)社会保障费用。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知道,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集体土地只有在征地补偿中才有。所以宅基地上的房子被征收拆迁的,应该给征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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