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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征地补偿新标准2014,江苏征地补偿新标准2015

来源:征地拆迁作者:用涵桃 时间:2022-05-08 20:36:04浏览87次

你知道江苏省新的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吗?影响征地补偿标准确定的因素有哪些?今年征地补偿标准有新变化吗?来跟随鲁花边肖的步伐,阅读下面的内容就明白了。祝你阅读愉快!江苏省征地补偿标准具体规定如下: 第二十六条征地按照下列标准给予补偿:

(1)土地补偿费

1、征用耕地,按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八至十倍计算;

2.征用精养鱼池的,按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至十二倍计算,征用其他养殖水面的,按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八倍计算;

3.征用果园或者其他经济林地的,按照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八至十二倍计算;

4.征用其他农用地的,按照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计算;

5.征用未利用地的,按照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至五倍计算;

6.征用农民集体所有的非农业建设用地,按照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计算。

(2)安置补贴

1.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征用耕地的面积计算。被征地单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超过十五分之一公顷的,安置补助费为该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五倍;人均耕地不足十五公顷的,从六倍起,人均耕地每一百五十公顷增加一倍的安置补助费,但最高不得超过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2.征用其他农用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该地块土地补偿标准的70%计算;

3.征用未利用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非农建设用地的,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三)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1.房屋和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补偿费,按照重置价格重新确定;

2、农田水利设施、人工养殖场以及电力、广播、通讯设施等附着物,按照等价替代的原则支付搬迁费或补偿费;

3.青苗补偿费一般按一季产值计算,能按期收获的不予补偿。可移植苗木、花卉和多年生经济树木等。支付移植费用;不能移植的,给予合理补偿或者作价收购。

前三年耕地平均年产值低于每公顷18000元的,按18000元计算。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具体标准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确定,并报省人民政府备案。

第二十七条土地补偿费支付给行使土地所有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但被征收土地由农民承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未将同等数量和质量的其他土地调整给农民继续承包经营的,应当向被征收农民支付不低于70%的土地补偿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条件将土地补偿费用于发展生产、解决农民生活的,在征得被征地农民同意后,可以统一安排使用。

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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