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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的法律依据,房屋拆迁办法属于什么法律

来源:征地拆迁作者:安采春 时间:2022-07-21 03:12:09浏览134次

拆迁是指取得拆迁许可证的单位根据城市建设规划的要求和政府批准的土地文件,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安置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并补偿所受损失的法律行为。城市的发展是一个不断重建的过程。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实施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生产力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为了城市的整体规划,有时为了国家特殊工程的需要,需要对原有建筑进行拆迁,以实现日益紧张的国有土地资源的整体统一或合理利用。有哪些关于房屋拆迁的法律法规?这也是大家非常关心的法律话题。我国有哪些相关的法律规定?

首先是与征收或拆迁相关的基本法律,如《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城乡规划法》等。

其次是专门针对拆迁的相关法规,比如我们一直在说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也就是590号令,还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

103010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方法评估确定。对被征收房屋的评估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与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二十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择;协商不成的,采取多数决定、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房地产估价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房屋征收估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产权调换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算被征收房屋价值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额。因征收老城区个人房屋,被征收人选择调换改建区房屋产权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区或者附近区域的房屋。

但目前还没有类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关于集体土地征收拆迁的全国统一规定。只有各省市制定的关于集体土地拆迁的相关规定,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征收拆迁管理办法》、《扬州市市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福州市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规定试行》、《吉林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等等。

此外,各省市都不同程度地制定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具体实施办法,如:《上海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管理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湖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诉讼法》等。

在拆迁过程中,我们能了解到的往往只是政府制定的补偿措施,而这些补偿措施往往被视为法律。

事实上,国家对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有一系列的规定,地方政府也有具体的实施细则。那么,企业在遇到拆迁时会适用的法律法规有:《行政复议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许可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0103010、0103010、0103010、0103010。

遇到拆迁问题,要及时联系专业拆迁律师,学习相关法律知识,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增加自己的拆迁谈判技巧,多学习拆迁诉讼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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