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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是按人头算吗,拆迁房按人头算的话,每个人都是所有人吗

来源:征地拆迁作者:戎夜梦 时间:2022-07-21 02:47:10浏览116次

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地区的发展也非常迅速。在一些城镇周边的农村,不可避免的会发生农村土地征收、宅基地征收,而这个“拆迁补偿”是大家非常关心的问题。但是很多人不理解:拆迁补偿是按人口还是按面积计算的?按人头算合理吗?

生活中,我们会遇到这种情况。因为有些拆迁户人口不多,但是房子比较大,他们能得到的补偿可能会大于人数多但是房子比较小的拆迁户2。这种情况下,家庭大,房子小,补偿低的拆迁户不高兴。为什么家庭多但补偿少不合理?但是真的不合理吗?拆迁补偿是按人口合理还是按住房面积合理?

其实拆迁跟人口多少有关还是跟房子大小有关?这个不一定,因为土地性质不一样,补偿标准也不一样。

我们来看看集体土地拆迁补偿的要求:

103010要求负责房屋征收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向被征收户提供补偿,包括:

1.被征收房屋本身的补偿;

2.因房屋征收而搬迁和临时居住的补偿;

3.房屋征收停工补偿。

这里要明确的是,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基本上与户口无关,有一定关系的主要是要求安置的权利。根据律师的经验,在实践中,一些地方制定的补偿安置方案确实存在按村民户口安置的情况。比如根据户口可以获得安置区的权利或者低价平价购买安置房。

我们来看看国有土地拆迁补偿的要求: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主要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其中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给予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征收房屋引起的搬迁和临时安置补偿; (三)征收房屋造成损失的补偿。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从这一规定可以得出结论,在法律层面,国有土地上城市房屋的补偿依据是被征收房屋的价值,与人民的户口无关。

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征收个人住宅时,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本条对解决住房面积小但人口多的住房问题作了原则性规定。实践中,为落实住房保障条件,地方法规中往往会制定一些与户籍相关的规定,主要是上海、湖南、陕西、深圳等地。各地规定不一,这里不做统一描述。

最后,《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耕地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是根据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被征用的耕地的平均数量计算的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属于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所有者,与农村户籍无关。但土地补偿费的分配需要参考是否是村集体组织成员,而决定是否是村集体组织成员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户口。另外,安置补助费是农业人口在被征收土地上的安置,农业人口数量直接影响安置补助费的多少。因此,农村土地征收与户籍密切相关。

在实践中,已婚妇女不搬出是否应该得到补偿?现役军人户口迁出可以获得补偿吗?关于随户口迁出的学生是否有补偿的问题很多,比如户口与征收拆迁的关系问题。但是,现有的法律法规对此没有明确的规定。如果被拆迁人遇到这些问题,又不具备全面的法律知识,建议咨询或委托专业的征地拆迁律师及时帮助解决,以免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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