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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违建的被政府违法强拆赔偿的吗,房屋违建政府有权强拆吗

来源:征地拆迁作者:堂希 时间:2022-07-21 08:27:10浏览84次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很多被征收人都会遇到这样的“老大难”问题。他们的房子建得合理合法,住了很多年,但是到了征地拆迁的时候,突然就成了违章建筑。后来被来历不明的人强行拆除。他们想得到房子的补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不知道怎么得到补偿,不知道去起诉谁,不知道怎么挽回损失。

所谓的违建不一定是违建,那么强拆的命运自然可以避免。需要注意的是,从违法建筑的认定到行政强拆还有相当多的法律程序。在“以拆代拆”的情况下,这个程序大概存在很多瑕疵和漏洞。作为被拆迁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必须善于抓住这些漏洞,以避免强制拆迁甚至低补偿、无补偿的拆迁结果。

(1)行政机关在发布《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等文件之前有严格的调查程序。在实践中,他们中的一些人没有经过任何调查程序,而是直接决定拍脑袋。103010第三十条规定,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必须查明事实;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第36条和第37条规定了一般程序中的证据收集程序。只要被征收人及时提起诉讼,行政机关就有可能不经过认定程序撤销违法建设处罚决定。

(2)处罚决定的成立必须依法送达。实践中经常发生违法建设处罚决定书直接贴在墙上,或者交给恰好在现场但与房屋所有权人无关的人,这在程序2中是违法的。需要注意的是,服务层面的问题不足以推翻整个违建处罚决定,但确实是被拆迁人在维权中可以把握的一个点。

(3)处罚决定必须依法告知被征收人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听取其陈述和申辩。征收方规避这一程序,处罚决定不能成立。

(4)作出处罚决定的主体必须遵守法律。就违法建设的认定而言,其主体通常是县级以上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对规划区外农村集体土地上的违法建设进行认定,也可能是县国土局。在实践中,主体能否与法律规定相匹配也是维权的一个重点。

(5)行政强制拆迁程序必须符合《行政处罚法》的规定。经督促并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后,方可实施强制拆迁。

(6)对违法拆迁和不拆迁应遵循“损害最小”的行政原则。根据违法建设的程度,分为一般违法和严重违法。只有后者需要强制拆除,而前者可以通过采取纠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和处以罚款来处理。

当它被认定为违章建筑时,不要冲动。在协商的基础上,尽量保留证据,端正态度。严格按照法律的要求,及时做出补救措施,减少自己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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