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五六懂法网!

五六懂法网

你想看法律的都在这里
五六懂法网
当前位置:

什么情况下强拆合法,什么属于强拆行为

来源:征地拆迁作者:苦河灵 时间:2022-07-21 10:17:10浏览140次

征地拆迁过程中的法定强拆主要是指司法强拆,即法院作为强拆主体对公民房屋的拆迁。03010(以下简称《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补偿决定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司法强拆。那么,法院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司法强拆呢?

根据《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只有发生这四种情况,才能进行强制拆迁!

第一,强制拆迁是以补偿决定为依据的。

如果没有补偿决定,任何单位都不能采取强制拆迁。可以强制拆迁的情况主要有两种: (1)签订补偿协议,不搬迁的。(二)已经作出补偿决定,对补偿不服,不按照规定搬迁又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

二、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法律后果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应婷认为,第二,人民法院不能强制执行。实践中,一些市县人民政府不遵守法律,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法院不能依法进入强制执行程序进行强制拆迁2。

三、被征收人必须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

必须遵守“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未提供货币补偿金额、专用账号、产权调换房和周转房的位置和面积的,不能强制搬迁。

四、补偿决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强制拆迁。

(1)、明显缺乏事实依据。

(2)、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

(3)超越权限。

(四)明显不符合公平补偿原则,严重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使被执行人基本生活、生产经营无法得到保障的。

(五)违反行政目的,严重损害公共利益的。

(六)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正当程序的。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不宜强制执行的情形。

分享到: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新标签

NEWSTA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