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征地拆迁作者:念半双 时间:2022-07-21 10:32:12浏览142次
征地拆迁中经常会遇到违建,那么拆除违建应该走什么流程呢?无疑,依法依规严格按照程序办事也是必要的。总结一下,违章建筑的拆除流程主要包括:1。调查和鉴定违法建筑;2.违法建筑认定后,向当事人出具处罚决定书;3.当事人收到处罚决定后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依法拆除房屋。
再往下看拆迁的具体细节,主要是需要完成这些流程才能实施拆迁;
一、现场调查取证
1、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2、执法人员应主动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在实际操作中,很多执法人员是不会主动出示的。针对这种情况,当事人可以要求其出示,并记录相关重要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等,方便日后维权。
3.做详细的调查笔录,详细记录当事人的个人基本信息和涉案房屋的信息,如位置、面积、结构、建造时间等。
二、作出限期拆除决定。
经现场勘查,认定涉案房屋为违法建筑的,行政机关将作出责令限期拆除的决定,决定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名称和地址;
2.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3.责令限期拆除的法律依据;
4.告知法定救济权利。
三。履行告知义务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责令限期拆除的决定前,应当作出《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并有权提出自己的反驳意见。如有必要,他们也可以申请听证。建议你不要错过听证程序。专业律师往往可以通过听证程序取消限期拆除的决定。
四、依法督促。
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在《限期拆除决定书》规定的期限内不自行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强制拆除。但在强制拆除前,必须履行督促义务,即向当事人出具a 《催告书》。《催告书》必须包含以下元素:
1.履行义务的期限;
2.履行义务的方式;
3.当事人有权依法进行陈述和申辩。
动词(verb的缩写)强制拆迁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对《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提起复议或诉讼,又不自行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强拆不等于暴力强拆,法定程序是行政执法的基本原则之一。行政机关作出的任何行政行为都必须依照相应的法定程序进行。行政管理对象是违法建筑本身,可重复使用的建筑装饰材料和建筑物内构成建筑物的物品应属于当事人的合法财产。拆除违章建筑前,应给予适当的时间移走动产;对尚未搬离建筑物的物品,行政机关应当通过公证、见证等方式,对所有物品逐一进行清点、清点、登记、分类、记录,制作现场笔录,妥善保管并及时移交。行政机关强制拆除违法建筑时,手段和方法必须科学适度,不得野蛮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