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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建是否可以强制拆除,对在建违建可以直接拆除吗

来源:征地拆迁作者:岳觅丹 时间:2022-07-22 01:52:12浏览76次

我们日常生活中有很多违章建筑。通常情况下,需要拆除这些违章建筑。据我们所知,房子只有在户主同意的情况下才能拆除。那么,面对违章建筑,我国法律允许强制拆除吗?哪些部门有权拆除违章建筑?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拆除违章建筑时,不会给被拆迁人拆迁补偿。因此,识别和调查非法建筑的过程变得极为关键。违法建筑的成因将是认定和查处违法建筑的主要依据。违法建设活动的原因不同,导致执法主体不同。针对不同的违法情况,我们总结了有权查处违法建设的单位,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国土资源局3354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享有代表国家行使土地管理权和查处违法占地建设的权利。《土地管理法》有第七十四条、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七条规定的违法占地建设情形之一的,国土资源局可以依法作出处罚决定,责令限期改正、控制、停止建设或者拆除在违法占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但需要提醒的是,国土局并没有权利自行拆除违章建筑和设施。个人或者建设单位在诉讼期间届满后不起诉并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物和设施的,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城乡规划局3354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市城乡规划局有权查处城市规划区内的违法临时建(构)筑物和违反规划建设的行为。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对于在城市规划区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或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和违法临时建(构)筑物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给予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罚款、限期拆除、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

但当事人未按处罚决定书要求停止施工或者自行拆除,城乡规划局不能自行拆除的,应当依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向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提出申请,通过县级政府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等措施。

(三)乡、镇人民政府

乡镇人民政府是查处乡镇、村庄规划区内违反规划建设行为的主体。《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建设房屋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期满后不改正的,可以拆除违法建筑。

(四)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

对于未依法办理施工许可手续进行工程建设的违法行为,我们有权依据《建筑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作出罚款、停止施工、责令改正等处罚决定。

拆除违章建筑有法律依据。如果不按国家规定建楼,会给人的生命埋下隐患。所以,我们可以强行拆除违章建筑。“乡镇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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