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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管局处理退定金电话

来源:烂尾楼作者:贡锐阵 时间:2022-08-03 10:02:40浏览136次

房管局处理退定金电话,城区房地产市场开展专项整治!投诉举报热线

来源:咸宁日报

全媒体记者 方达星

掌上咸宁报道

昨日,记者从咸宁市住建局获悉,为进一步整顿规范市场秩序,治理市场乱象,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市城区正在开展房地产开发和中介服务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

整治内容:

在房地产开发企业方面——

严查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和广告,通过虚假价格承诺、虚假价格促销等手段,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

通过捏造或者散布涨价信息等方式恶意炒作、哄抬房价;

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销售商品房,以认购、预订、排号、发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等费用;

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一房两卖;

擅自销售已抵押或已查封的商品房,损害购房人合法权益;

将未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商品房擅自交付使用;

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按揭贷款;

涉及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行为。

在房地产中介机构方面——

严查发布虚假房源、不实价格信息招揽业务,诱骗消费者;

恶意克扣保证金和预定金;

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或者对购房人隐瞒抵押、查封等限制房屋交易的信息;

未按规定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房地产经纪机构营业执照和备案信息、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

为客户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阴阳合同”提供便利,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

非法侵占或者挪用客户交易资金;

垄断房源,操纵房价、房租,与售房人、投机炒房团伙串通,恶意抬高房价,扰乱市场预期;

未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信息登记,擅自从事房地产经纪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

投诉渠道:

据悉,此次专项整治工作采取企业自查自纠和行业管理部门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市住建局已开通投诉举报热线(8131361、8131363),畅通群众举报投诉渠道,引导公众参与专项整治行动。

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市住建局将视情节给予限期整改、公开曝光、依法从严惩处处理。

对群众投诉较多的房地产项目进行重点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曝光典型案例,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无死角、全覆盖。

责编:张欢

编审:向东宁

本文来自【咸宁日报】,仅代表作者观点。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传播服务。

ID:jrtt

房管局处理退定金电话,购房的定金要回的小技巧

因想改善居住环境,上个月去我家附近的经济区去看房,由于该小区是一个很大的开发商开发(世界五百强吧)房子又设计的不错,购房人又比较多,便匆忙签订协议交了定金订下了一套,并且规定七日之内缴纳房款并签订购房合同,谁知晚上一回家通过手机看该小区的房评,负评非常多,质量差,并且该小区地下车库的十多根柱子都产生裂缝,便想退房,要回定金,谁知电话一咨询得到的答复就是我们违约“不退”。没办法打了本市的12345投诉电话,属房屋合同的纠纷不收理,叫我们投诉12368,说白了就是去法院起诉,二万元的定金需要去法院起诉吗?于是我便打电话咨询了一下市工商局合同科,并且去了一趟市工商局。通过了解举报电话政府12345是受理的,并且了解到定金在这种情况下也是可以退的,于是我改变了策略,双管齐下,具体的做法,一是由投诉电话变成了举报电话,通过调查了解该开发商购房合同的条款存在着大量格式条款违约大概四五项吧,需要说明的是基本上所有的开发商都存在这样的问题,并打举报电话的时候要求政府回复查处的处罚结果。二是通过了解房产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以及**高法院对商品房买卖纠纷如何处理的**高司法解释,了解到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于是七日之内我便到房产商哪里去签订合同,当然**后的结果合同协议没谈成,并且在谈协议的时候暗中录音(证据)并及时向当地房产部门及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当然**后的结果是定金退了。

需要说明的一点就是,缴了定金后,一定要在规定的时间去谈购房合同协议,超过时间不谈想退定金就不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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