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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时不是户主签的补偿协议有效吗,土地征收补偿协议主体

来源:拆迁协议作者:茹青 时间:2022-10-31 23:55:02浏览74次

现实生活中,房屋拆迁的案例很多。对于房屋拆迁,需要在协商好经济补偿后签订补偿协议。那么,土地被征收时没有户主签字的补偿协议有效吗?为了回答这个问题,五六懂法网编辑提供了以下答案,供大家参考。希望下面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一、土地征收时不是户主签的补偿协议有效吗

户主是房屋所有权人的,户主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如果户主不是房屋所有权人,所有权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则有效。

相关法律条款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位置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未达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报告,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根据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二、拆迁协议订立后可确认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拆迁当事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后,该协议不一定有效。在以下七种情况下,可以请求法院确认协议无效: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拆迁人,未办理相关拆迁手续的,其拆迁行为应当确认为无效。

(2)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订立的房屋拆迁协议无效。

(3)被拆迁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拆迁协议无效。

(4)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或无代理权限签订的拆迁协议无效。

(5)违反法律法规的拆迁协议无效。

(6)以欺诈、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拆迁协议无效。

(7)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相互串通,故意规避相关法律规定,利用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拆迁协议无效。

以上是五六懂法网编辑对“土地被征收时,户主签订的补偿协议无效吗?”通过这一条我们可以知道,如果户主是房屋的所有权人,那么户主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是无效的。如果您有任何其他法律问题,五六懂法网网还为律师提供专业的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再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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