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五六懂法网!

五六懂法网

你想看法律的都在这里
五六懂法网
当前位置:

民事诉讼与仲裁区别在哪,仲裁和民事纠纷的区别

来源:劳动仲裁作者:包流婉 时间:2022-11-26 04:10:38浏览137次

一、民事诉讼与仲裁区别

2.不同的选择。当事人有权选择仲裁员。民事诉讼的法官由人民法院决定。

3.仲裁应遵循一审终审制。当事人不得就同一事实再次申请仲裁,也不得再次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上诉。民事诉讼可以经历一审、二审、再审三个阶段。

4.不同的管辖区。它受仲裁协议管辖,而法院诉讼是强制性的。仲裁以双方自愿为原则,只有双方事先或事后达成仲裁协议,仲裁机构才能依法受理。在这种情况下,法院无权受理案件;但法院诉讼不需要对方同意,也不需要双方达成诉讼协议。只要一方在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就可以依法受理争议案件。仲裁不受属地管辖和等级管辖,法院诉讼受属地管辖和等级管辖。双方均有权选择任何一家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不同仲裁机构之间不存在隶属关系;但诉讼只能向依法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当事人无权选择法院。

5.仲裁庭和法院审判庭的组成方式不同。在仲裁中,当事人可以约定仲裁庭的组成,自主选择或者指定仲裁员,而法院的诉讼当事人不能选择审判庭的组成和法官。

6.审判是不同的。除特殊情况外,诉讼公开进行,而仲裁注重保护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一般不公开进行。

7.不同的系统。仲裁制度是终局的,没有上诉和再审,也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只有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确实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所列情形之一,并经中级人民法院审查核实的,才能依法撤销仲裁裁决;但中国的法院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不服法院判决的当事人可以上诉或申诉。

8.海外执行不一样。法院判决在国外的执行,一般要求判决地国和执行地国签订了司法协助条约,或者有相互承认的对等原则;仲裁裁决在境外执行,如果在《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所在国执行更方便。

二、仲裁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仲裁的适用范围是指哪些纠纷可以通过仲裁解决,哪些纠纷不能通过仲裁解决,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纠纷的可仲裁性”。

第二条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利纠纷,可以仲裁。”这里明确了三个原则: 第一,纠纷双方必须是民事主体,包括国内外具有独立主体资格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法人组织; 第二,仲裁中的争议事项应服从当事人的处分权; 第三,仲裁的范围必须是合同纠纷和其他产权纠纷。

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在经济活动中因订立或履行各种经济合同而发生的纠纷,包括国内经济合同纠纷、知识产权纠纷、房地产合同纠纷、期货和证券交易纠纷、保险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票据纠纷、抵押合同纠纷、运输合同纠纷、海事纠纷等境内外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纠纷,以及涉及港澳台省的涉外经济。

其他产权纠纷主要是指侵权引起的纠纷,多见于产品质量责任和知识产权。

三、仲裁的基本制度有哪些

(1)协议仲裁

这是当事人自愿原则在仲裁中最根本的体现,也是自愿原则在仲裁过程中得以实现的最基本保证。仲裁法规定

(2)裁决或审判

仲裁或审判是一种尊重当事人选择解决纠纷方式的制度。是指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应当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但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不受理有仲裁协议的诉讼。如果一方当事人不遵守仲裁协议或者为了自己的利益或者其他原因故意逃避仲裁,将纠纷诉至法院,那么被诉方可以依据仲裁协议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请求法院驳回诉讼。法院将以有效的仲裁协议驳回诉讼,并要求双方根据仲裁法将争议提交仲裁。

(3)第一次裁决为最终裁决。

第九条规定:“仲裁实行终审制。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争议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终局裁决的基本含义是,裁决作出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即使当事人对裁决不服,也不能就同一案件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是编辑探索网为您整理的民事诉讼与仲裁区别的相关内容。一般来说,民事诉讼与仲裁的区别主要在于适用前提、适用范围、审理方式和审理期限等方面。民事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只能选择诉讼或仲裁来解决。如果您对民事纠纷和仲裁的区别还有任何疑问,请咨询五六懂法网的律师。

分享到: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新标签

NEWSTA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