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劳动仲裁作者:干善静 时间:2022-11-26 01:25:09浏览115次
劳动仲裁裁决的生效时间自仲裁裁决作出之日起。
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立即生效,而非终局裁决生效的唯一条件是当事人逾期不提起诉讼。
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五十条规定,当事人对终局裁决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未起诉的,裁决发生法律效力。
申请强制执行劳动仲裁裁决的步骤如下:
1.申请执行的期限。申请人申请立案执行,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申请期间的起算日从法律文件规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算,或者从法律文件规定的每个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算。
2.执行立案管辖,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执行申请。
3.申请执行需要提交文档。申请执行。执行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对象以及申请执行人所知道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有效的法律文书作为执行的基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法人申请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请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代为申请执行的,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无需预交申请执行费,但人民法院依法应当收取的执行费,将在人民法院已落实到位的第一批执行款中扣除。
如果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去法院起诉。根据《劳动法》规定,当事人不服仲裁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裁决后当事人向法院提起的劳动争议案件,人民法院必须受理。诉讼是劳动争议解决的最终程序,具有最终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