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五六懂法网!

五六懂法网

你想看法律的都在这里
五六懂法网
当前位置:

农村土地确权遵循怎样的规则?农村土地确权怎样查询

来源:农村土地作者:荀筠心 时间:2021-07-25 01:23:20浏览142次

农村土地所有权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1)保持稳定,注重发展。要妥善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在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基本稳定的前提下,以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和发放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为基础,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发证,依法确认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加强产权登记管理。不趁机非法调整收回农民承包地,不扰民重点,不另起炉灶。要妥善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遗留的历史问题,解决不利于农村健康发展、和谐稳定的纠纷和隐患。

(2)一定要优先,分类实施。所有权的登记和认证必须坚持“真实”的原则。要充分考虑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土地承包经营现状,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不搞“一刀切”,避免简单化,还要突出问题导向,分清轻重缓急。按照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思路,先明确归属,调解后确认纠纷,情况复杂,矛盾突出,一时政策不确定,研究不深入,维持现状,留待后期处理。

(3)尊重民意,以农民为主体。农民登记和证明所有权关系重大。归根结底是农民的事。关键是要充分听取农民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尊重他们的意愿,充分发挥他们的主体作用。所有工作程序都必须充分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并得到农民的认可和接受。应以农民的参与度和满意度作为衡量和检验工作成果的标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农民参与放在重要位置,并通过深入细致的宣传、动员和解释,使之家喻户晓,解惑解惑。工作中遇到的具体矛盾和问题,要通过民主评议和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协商的方式充分解决。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可以引导和引导,但不能成为人民的主人,更不能篡改民意和粗暴行政。

(4)遵循法律法规,把握政策。严格执行《民法典》、《农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等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条例,参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规定的登记内容和程序进行权属登记发证。法律政策有明确规定的,严格执行;如无明确规定,按照法律政策的基本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充分尊重基层和农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合理作出具体规定。农民在从事土地股份合作社和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过程中,如果需要加入合作社,必须首先确认自己的权利,然后才能加入。在推进基本农田建设的过程中,如果农民愿意通过交换整理解决承包土地碎片化问题,各地要给予积极引导,引导和支持交换整理各方完成必要的手续和手续。在签署标准《广东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后,他们可以注册和证明所有权。要认真绘制农民承包地位置图,明确承包地的面积、空间位置和权属,对农民承包地进行测绘、登记和记录。

(5)省统筹,市县负责。所有权登记发证由省统筹安排。市负总责,县镇是责任主体,村是实施主体,加强部门协作,形成整体协同。外省人

分享到: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新标签

NEWSTA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