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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耕还林的土地能否再次承包?退耕还林属于承包土地吗

来源:农村土地作者:贯尔柳 时间:2021-08-30 13:40:59浏览70次

政府要退耕还林,需要征得土地承包方同意,然后需要依法给予补贴。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以承包林地,那么,退耕还林的土地可以再承包吗?今天,五六懂法网网律师团整理了以下内容来回答您的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退耕还林地属于林地,可以承包经营。

全国草原承包面积31.2亿亩,占可利用草原面积的76.9%。70%的集体林地已承包到户,集体林地占全国林业用地面积38.5亿亩的59%。我国法律和相关政策没有明确规定草原和林地的承包期。国家政策曾原则上规定林地、“四荒”地等开发生产的承包期可以更长。在实践中,有些地方草原的合同期为50年,林地的合同期一般为30至50年。

与耕地相比,草地和林地有其特殊性。以林地为例:首先是多年生树木、竹子、灌木等。一般生长在林地,而耕地主要用于种植农作物,通常一年一季或两季甚至三季。其次,林业生产投入大,树木生长期长,收益期长,风险大。 第三,中国对树木实行限额采伐制度,承包商生产、管理和处置产品的权利受到限制。鉴于草原和林地的特殊性,《农村土地承包法》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精神和农村土地承包的实际做法,规定草原承包期为30-50年,林地承包期为30-70年。特种树木林地承包期限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林地承包人在承包期内有哪些权利?

《民法典》第331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依法占有、使用和收益其承包的耕地、林地、草地,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 第333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合同生效时确立。

《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8号)第215条规定,国家依法保护森林、林木、林地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依法归经营者所有的树木和林地。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经营者依法享有经营权、收益权和其他合法权益。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的经营者有权获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24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进行登记,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的耕地、林地、草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并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如果您有其他问题,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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