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农村土地作者:蛮春竹 时间:2021-08-30 19:05:58浏览141次
现在全国各地都在如火如荼地进行土地确权,为了明确土地使用权归谁所有,土地所有权必须归集体所有,不可动摇。
随着土地所有权的不断进步,出现了新的问题,就是因为新生儿没有土地,或者土地被征用等等,手里没有土地,那么如何确认权利,确认权利是否无关紧要?
没有土地的农民将不能确定他们的权利。
农民没有土地的原因有很多。农村土地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一直是集体决定分配。就目前情况来看,很少有村集体组织将新增加的人口分田,即曾经由户分配的天地已经固定,新田的人口从自己负责的田里分出来。
而且国家明确提出“人多不增地,人少不减地”,具体就是说,如果家庭中出现新的人口,土地不分割,如果家庭中有老人去世,分割的土地不收回,在原家庭中自行分配。
其实好像不公平。人死了,土地还在,新孩子没有土地。这个需要考虑实际执行。如果老人去世,土地被收回,估计不太好落实。没有人愿意把土地给别人,导致这种情况。
当然也有因为征地而失去土地的农民,农村土地的确认与他们关系不大。
我前面说过,这次确认土地的权利是知道谁的土地使用权。如果你因为各种原因手里没有土地,这次对你来说无所谓。
土地所有权对农民有什么好处?
事实上,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是确定的。说白了,农村土地是集体的,土地生产经营权属于农民个人,农民才能真正成为土地的主人。
这一土地确认明确了“还权赋能”的核心理念,即不仅将农民对农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和经营权返还给农民,还将由此衍生的转让权返还给农民,赋予农民更全面多样的财产权。
**重要的是贷款。以前我们农民贷款很不方便,因为没有可以认定的抵押物,只能用共同保险,贷款金额不大。
权利确认后,土地使用证可以成为资产作为抵押物,极大地方便了农民贷款,解决了农民生产资金短缺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