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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确权主体分类?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

来源:农村土地作者:莫云韶 时间:2021-09-02 10:56:09浏览122次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三种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是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的确定遵循“主体平等”和“村民自治”的原则,按照乡(镇)、村和村民小组的所有权主体,将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确认为每一个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

1、凡村民小组(原生产队)土地权属存在界限的,应将土地确认给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所有,发证给村民小组农民集体。

2.如果村民小组(原生产队)的土地所有权边界不存在,并得到绝大多数村民的认可,这部分土地就应该承认为是,归村农民所有。

3、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所有权应依法确认给乡(镇)农民集体。

4.村民小组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其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依法登记,并持有土地权利证书。村民小组组织不健全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代为申请登记、保管土地权利证书。

解读: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形式上的,但农民拿到的是全部的使用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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