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房产买卖纠纷作者:乌雅荌 时间:2021-09-04 07:06:18浏览128次
房屋捐赠的条件是什么?需要公证吗?需要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吗?你是否对房屋捐赠的具体流程感到困惑?请阅读下面的文字来了解它。
房屋赠与条件
(一)房屋赠与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1.赠与人必须是房屋产权所有人,且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捐赠的房屋必须有合法的权属证明,无产权纠纷;
3.赠与人和受赠人双方自愿,有书面赠与协议(合同),并办理公证;
4.房屋赠与必须经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审核,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5.被增加人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6.不得以设置礼品的方式逃避本应履行的债务履行、支付劳动报酬等法定义务;还禁止设置逃避法律法规的礼品,如缴纳税费等。总之,房屋捐赠不应损害公共利益或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二)房屋赠与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因房屋赠与申请过户登记的,赠与合同中申请人为双方当事人。因房屋赠与申请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供下列条件:
1、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原件留存);
2.申请人身份证明(核对原件,保留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留存);
4.经公证机关公证的赠与合同(原件留存);
5、契税完税证明(验原件)。
有抵押登记或者抵押预告登记记录的,房屋转让应当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宅基地上农民住宅的转让,应当经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条捐赠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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