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劳资纠纷作者:admin 时间:2020-07-19 17:55:24浏览158次
特种人员的工资按照下列规定支付: (一)被处罚后的工资:被行政处罚(如试用期、降职等)后仍在原单位工作的。
特种人员的工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支付:
(一)处罚后的工资支付:劳动者受到行政处罚(如试用期、降职等)后仍在原单位工作的。)或被刑事处罚后再就业的,用人单位应主要根据具体情况独立确定其工资;刑事处罚期间,如拘留审查、缓刑、监外执行、劳动教养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学徒、技术工人和大学毕业生在学徒、熟练程度、试用、试用和积极评级后的工资应由雇主独立确定。
(三)新录用复员军人的工资和福利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军队转业干部分配到企业的工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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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李大庆律师
广东广州
李大庆律师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和广东省律师协会会员。他是著名的法律咨询服务门户网站北京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的资深专职律师,从事律师行业十余年。他在公司法律事务、房地产建设、投融资、合同债务、工伤、婚姻家庭等民商法和刑事辩护领域进行了长期深入的实践和理论研究。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深厚的法律素养,成功代理了500多起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法律专项服务,为数十家公司、企业和众多个人提供常年专项法律咨询服务,深受当事人好评。详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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